我依然记得小时候,每次过十一,就盼着去玉山玩。曾经的自己,觉得玉山就是全世界,无与伦比。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在上海住过几年,我一直在想像那时的自己,一囗标准的普通话,穿着洋气的小裙子的弥沵,可能因为实在太小,早已不记得当初繁华大都市在脑海里的模样,记忆的碎片还残留了一些,小小的自己喜欢收集指甲油,各种爱美。再看看现在的自己依旧喜欢艳丽的衣服,衣柜里大都清一色,无论春夏秋冬,全部都是雪白颜色,仿佛是想让自己忘却过去一年中在外地所受的波折,也顺便给自己个警醒,选择错误的代价将会无穷无尽,切莫重蹈覆辙。也许和自己的工作有关,上学的时候还会画个淡妆,如今最多涂个无色的唇彩。 记得十一岁之前每次暑假,弟弟去爸妈那玩,我则留在家里,和同龄人打扑克牌,抓知了,挖红薯烤起来吃,玩的不亦乐乎。之后有一次,大姨又来带弟弟去余姚,我和大姨说,我也想去,殊不知那一次开囗,让年少的再一次开阔了眼界,我从来都不知道,爸妈那边的每个小朋都住在一块,小小的我们简直玩疯了,我和表姐,雯雯甚至在睡前都能折腾的惊天地泣鬼神,那些第二天上班的大人们,会对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或许是我们的顽皮,唤起他们对儿时的渴望,毕竟大人的世界是苍白无色的,所以才对我们得以放纵。 所有人对我儿时的评价大都是,顽皮的像"野马"一样,没有人能够束缚。我已经不记得当初的自己了,自长大以后,我身上的标签就是乖乖女,每次在亲戚聚会的时候我安静的快要被遗忘的人之际,他们就会抛下这颗重弹,我想他是怀念当初那个我的吧!虽然有些任性小自我,却也是给他们带来欢声笑雨的吧! 人对长大也是无可奈何的,我安静的像片举无轻重的树叶一般,还是会有人看穿我的骨子里的‘不安份’。我和弟弟在外人眼里就是鲜明的对比,他好玩,性格开朗,遍地的朋友,可骨子里的我们却也近乎相同。这还是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表妹告诉我的,我们的说话的方式,不经意的某个动作都透露着我们是姐弟,虽然每次带他出去都会让人误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我都不愿过多解释。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思,没有安静,如何衬托热闹呢? 我的人生近乎三分之一都在悔恨当中度过,一次次重蹈覆辙,却也乐此不疲,我就是一个特别怀旧的人,希望记得生命中的每一个,那时不懂得,生命中有人踏入,就有人退去,有些人是不能同一时间出现,虽然只有二十四岁,却也看破太多世界冷暧,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可依靠的人,我一直希望自己的人生是轰轰烈烈,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为了工作不顾一切,暮然回首,那些曾经的不顾一切,大都比不过珍惜眼前人。人生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现在依然和父母住一起,有个不离不弃的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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