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境外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办学规模和类型逐步扩大和丰富。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两种形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境外高校同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其又分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两种。
今天给大家介绍——非独立法人机构
2019年,截止5月份,教育部先后函复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黑龙江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10家(其中有2家按许可证编号归类于2018年批准)。
截止目前,全国本科及以上层次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达到93家 (以下统一简称为“机构”),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区域分布
图片来自网络93家机构遍及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上海机构数量最多,共11家;江苏和辽宁排名第二,各10家;贵州、海南、湖南、山西各1家。
合作国别(地区)
93家机构涉及外方合作国别(地区)共20个;
排名前5的外方合作国别分别为:英国(21家),美国(20家),法国(13家),澳大利亚(8家),德国(8家);
10家机构的外方合作者来自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别为俄罗斯(7家),白俄罗斯(1家),波兰(1家),乌克兰(1家)。
图片来自网络 中外双方大学总体水平60.22%的机构的中方大学为“双一流”高校;18.28%的机构的外方合作者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25.81%的机构的外方合作者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院校。
图片来自网络办学层次
仅实施本科生教育的机构有54家,占比58.06%;仅实施研究生教育的机构有13家,占比13.98%;既实施本科生教育又实施研究生教育的机构有26家,占比27.96%。
93所非独立法人办学机构办学层次比例近年来,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形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广大家长和学生的认可。
随着教育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我们相信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空间。
以往很多家长在报考中,没有考虑中外合作办学
(数据参考,东北财经大学跨境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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