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这个词,对于一些对动漫不甚了解的人来说,多少有些陌生。
“同人”是动漫文化领域里的一个专用词之一,来自日语的“どうじん”,原指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同好。与某些商业创作不同,它的自由度更高,丝毫不受商业创作繁琐事宜的束缚,有着“随心所欲,想创作什么便创作什么”的韵味。“同人志”则是在这种前提下创作而来的自制出版物,这个圈子则被命名为“同人界”。按照当今日常语汇习惯,“同人”一词被广泛用于指代同人小说与同人漫画的合称。英文中,同人通常被称为fan-fiction,字面意思为fans创作的fiction。维基百科定义将其定义为fans以原著的设定和人物创作的故事。
说到同人,就不得不提及同人社团,如果想要参加同人创作,既可以以个人身份,还可以一个群体的形式组成同人社团,这样就可以一起分享相关资讯,一起碰撞出创作的火花,一起创作同人作品,一些知名的商业性的作家社团就是由同人社团发展而来的。
而同人创作又分为改编同人和原创同人两种群体。改编同人指的是以既有的故事元素为背景,再加以改编提升,使改编后的作品得以升华,更具魅力;原创同人,指的是所有的故事、内容等都是个人原创的,相对来说,其艺术价值更高。同人界中的人创作的同人小说、漫画等会由同人们制作成同人志,自费出版,与更多的人一起分享。而有些同人作品,是以经由网站媒体发表的方式来呈现,这样会更加利于同人作品的传播进展。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经由同人制作而成的音乐、游戏、音像等作品也被普遍得到了呈现与推广。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未经授权的同人行为及其二次创作的作品皆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所保护,同时未经授权的同人及同人作品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化,否则将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但普遍上,版权所有者很少对同人作者进行追究,甚至同人作品还可以通过正规出版商出版。但这极易引起法律纠纷,这一点也暴露出中国在版权保护的领域上仍有空白。
一般而言,同人和原作间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原作出版商很少追究同人作品,知名的作品同人量大也不便于管理,因此行业一般采取默许的态度。但同人作品因为内容和质量等原因对原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很容易打破默许,对同人作者进行惩罚。
在世界各国的同人展上,同人作品是可以进行销售的,这是因为这些销售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若同人创作者有通过正规出版商进行出版的意愿,需要提前咨询律师,以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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