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喜怒哀乐事件皆有成因。因此,作者善于观察,就有利于查明事件成因、搞清事件真相,行文时才能做出准确的描述。如果观察不清楚,描述出来的东西就不能给人以正确的认识。
曾有这样一个故事,大清嘉庆年间,某地县衙有个叫曹福的捕快,特善长缉捕盗贼。他能通过对人的观察,发现一般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
有一次,他在县衙门口的大树下纳凉,瞧见一个中年男人,身穿绸布衣衫,脚穿丝鞋白袜,手中拿着一把折扇,由远而近,慢步走来,样子非常文雅。
就见曹福忽然上前高声喝住他:“站住,还不把东西交出来!”那人一惊,十分惶恐,急忙交出钱给曹福,拔腿便跑掉了,曹福也不去追赶。
附近的人都觉得很奇怪,问曹福凭什么认定那个人不是好人,曹福解释说:“那个人走路总是低着头,时不时斜着眼睛左瞧右看,我就推测他心中一定有鬼。”
有人问他为何不去追赶那人,曹福笑着说:“如果他是惯偷的话,一定不会这样紧张。我见他的样子,不过是一时情急所为,只要他能交出偷窃钱财,就不必深究他的过错。”
大家听了这番分析后,对善于观察的曹福非常佩服。
事件中的主体是人,要了解一个人,离不开观察。而要观察人,既要听他说话,又要看他行动,判断其言行是否一致。还要通过察看他的面目神色,来了解其内心潜藏的真实想法。有个成语叫“察言观色”,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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