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春①回到乐清办了退休手续,人生历程中一件大事已经完结;在宁波也没什么事可做了,就于今年夏,又去西安看望母亲。
有一位朋友,夸赞这是孝行;我听了便只有苦笑。
孝行,的确不是;我在这一生里,拖累长辈们不少,让长辈们担忧不止,我只能算作是他们的一个冤结!——我觉得应当说老实话,骗人乃至欺世,难得心安。
现在,长辈中仅剩下了一位母亲,到母亲也死了,也就没有了长辈,我也就算作长大成人了;长大成人的时间,却在六十岁以后。
我又忽然想到了,这一个题目可以一写;我想说说,佛教如何看待“孝行”。
一个俗人去到寺院里削了发,叫作“出家”。
从此以后,如果他原先是有妻与子女的,一般都会避免与之见面,就怕又生起了俗情;凑巧见到了呢,也似乎要装作不认识的,要用庄重的口吻,称呼他们为“施主”、“女施主”。
唐朝有一位从谏大师,中年出了家;二十多年之后的一天,他正在寺院的庭院里散步,有一个年轻人来向他打听:
“请问师父,这儿是否有位从谏大师?”
大师不动声色地问:
“你找他做什么?”
“他是我的父亲啊,特地来看望他老人家的。”
“你的父亲住在那边。”
从谏大师顺手一指,径自离去了。
当儿子得人指点、飞快地奔回原处之时,从谏大师已经走远了,哪里还有个人影?
然而如果面对的,是生他、养他的父母,出家人在态度上,又会有所不同。
若是遇到父母去世,依据佛制,当然不会象俗人那样披麻带孝;但中国人的点子也多,就将学生悼念老师的方式移植了过来,以“心丧”代之。
在中国古代,老师去世,学生是不着丧服的,只在心底里悼念,称之为“心丧”;僧人的父母去世,也要服“心丧”三年。
这也可见,中国僧人“心丧”的做法,是受到了本土文化的影响。
佛教制度与中国人孝行传统,确实存在着相抵触的地方,所谓“出家”,就是要割断与原先家庭的所有关系;此后更不可以发生性行为,以生育后代,这个与中国人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也是相违背的。
佛教的思想与做法,在其发源地古代印度,没有受到社会舆论抵制;但拿到中国来,问题也就严重了。
佛教传播中国,是在两汉时期;“以孝治天下”,正是那个时代最鲜明的文化旗帜。
好在佛教的特点,是讲“不执”与圆融。
面对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孝亲观念,佛教就自觉地协调彼此的关系,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了中国传统的伦常思想;终于使得佛教成为了社会各阶层都能接受的一种宗教意识。
起初是在佛经翻译上,中国佛教使用了加法。
比如,汉译《那先比丘经》中,那先在回答众生“何等为有久,何为无有久”之时,还有这么一句:
“人于今世好布施,孝于父母,于当来世当得其福。”
据学者考证,这一句就是佛经翻译者加上去的;目的在于加重“孝行”的份量。
又如汉译长阿含部《善生六方礼经》,与同经的巴利文本作个比较,也有一个歧异。
巴利文本所载,为人子者,须以五事对待父母:
“第一维持其财产;第二继承其家业;第三确立其谱系;第四产生子孙;第五祖先之追荐供养。”
汉文译本则为:
“第一勿缺乏供养;第二一切行为均当得父母之同意;第三勿逆父母;第四听父母之命;第五不断父母之正业。”
日本学者木村泰贤在所著的《原始佛教思想论》中认为,巴利文本比较近于原始的说法;这一看法,应当是有根据的。
在原始佛教看来,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不过如此而已;与儒家孝亲观所谓的“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却是有所不同的,而汉文译本则显然与儒家《孝经》的说法同出一辙。
受到儒家意识影响,中国佛教在突出孝行内容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事例,就是对《盂兰盆经》进行注释、加工和推广。
盂兰是梵语,义为倒悬;盆是汉语,是盛供品的器皿,言此供具可解先亡者倒悬之苦。
这部经书的主要内容,是目犍连(目连)救母的故事。
目犍连是佛的大弟子,他运用神通观察,发现去世的母亲竟然陷身于饿鬼界域中,忍受着饥渴的折磨;他悲痛欲绝,决定去拯救母亲。
然而,尽管他在佛陀的弟子中被誉为“神通第一”,却无法救出母亲;因为这一切都有因果业报管着,依靠人力或者神力都不能够改变。
于是,目犍连求助于佛陀;佛陀说:
“你母亲罪业深重,不是你一个人的道力可以救助的;必须要靠十方众僧的道力,才能救拔你的母亲脱离苦趣。”
佛陀又告诉他:
“七月十五是众僧结夏安居修行圆满的日子;你应该在那天,敬设盛大的盂兰盆供,以百味饮食供养十方众僧,仗十方众僧的威神道力,救脱你的母亲。”
目犍连依言而行,他的母亲果然脱离了饿鬼道;目犍连又问佛陀,将来佛弟子是否也可以通过盂兰盆供,救度各人的父母亲,佛陀回答说:
“从今以后,凡佛弟子行慈孝者,都可于七月十五僧自恣时、佛欢喜日,备办百味饮食,广设盂兰盆供,供养众僧;为现生父母增福延寿,为过去父母离苦得乐,这是报父母养育之恩的好办法。”
《佛说盂兰盆经》在西晋之时,由竺法护译出以后,立刻受到了提倡孝道的中国人喜爱。
南北朝时,梁武帝首次在汉地创设盂兰盆会,供养十方众僧;由于梁武帝的大力提倡,僧俗各界无不效法遵行,以至于将七月十五定于盂兰盆节,又名中元节,实质上是一个孝亲节。
唐代高僧宗密在《佛说盂兰盆经疏》中说,孝道“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鬼神,贯贵贱,儒释皆宗之。”其中一句“始于混沌”,就比《孝经》说得更彻底,也就是说,孝道在人类之前就有了。
唐代之时,盂兰盆供极为盛大、奢丽;日本僧人圆仁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录了亲眼目睹的景况:
七月十五日这天,长安城中诸寺,制作花蜡、花瓶、假花果树等,还往往饰之金翠,各竞奇妙;常例皆为宫殿前铺设供养,皇宫还要送盆到各官寺,供奉各种器物,并有音乐仪仗及送盆官人随行。倾城巡寺随喜,甚为壮观。
佛教在中国本土的传播过程中,孝行被不断地加强和突出,与统治者在思想意识上的强力主导,也是分不开的;统治者这是出于维持大一统社会、巩固统治的需要,佛门也只能顺应其势。
例如,按照佛经规定,“出家人法不礼拜国王父母六亲”;但在唐代统治者看来,如允许僧尼有不拜父母之礼,实在是“损害风俗,悖乱礼经”,因此几次三番地敕令僧尼礼拜父母。
也有一些佛教徒,虽曾表示过反对的意见,但最后还是屈从了社会的主流思想、也即儒家的孝亲观念。
到了明代,太祖皇帝要求“天下诸山寺院”就法事仪式等,作出统一的成规,“为孝子顺孙慎终追远之道,人民州里之间祈禳伸请之用”;清乾隆帝更规定了佛教要以“尊君亲上,去恶从善”的世俗任务为重点,佛教徒也都遵从了。
在我国封建专制的政治背景下,还可以看到一个现象:
有一些往来于儒家文化和佛家文化之间的文化精英,不断地加入到僧人的队伍中;他们不断地对佛教文化作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调整,与中国文化融通起来,使得两者能够接轨。
他们用儒家的语调,把“孝”在佛教中的意义推崇得无以复加;宋代名僧契嵩在《孝论》中说,“夫孝者,大戒之所先也”,他认为圣人的善行,以孝道为开端,行善如果不行孝道,就无所谓行善。
明代名僧智旭,甚至还说,“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另一个名僧袾宏,还把忠孝行为折算成修佛之功,如“事父母致敬尽养,一日为一善”,“事君王竭忠效力,一日为一善”。
以上所说的这些话,不管他们的意图是什么,总是表明了佛教向儒学的伦理观念靠拢,而不是相反;更有一些高僧身体力行,做出了表率。
唐朝有位道纵禅师,俗姓陈;为了奉养年迈体衰的母亲,他在开元寺的一间房子里,日日编织草鞋,兜售于市,因为佛教戒律规定,出家人不得用寺院的钱物,供养自己的父母。
人们非常尊敬他的孝行,所以尊称他为“草鞋陈尊宿”,也有呼之为“陈蒲鞋”。
南北朝时代的北齐,有位道济禅师,经常挑着付担子,一头挑着行动不便的老母,一头挑着经书,到处讲经说法;人们提出要代为照顾他的母亲之时,他总是婉言谢绝:
“她是我的母亲,不是你们的母亲;我的母亲不论如厕、吃饭,都应该由身为人子的我来亲自侍候。”
事实上,佛陀也以其身教,给世人留下孝亲报恩的示范;成道之后,佛陀不忘父母亲眷,几度回到故国为之说法,鼓励他们修行证果。
据《摩诃摩耶经》所载:
佛陀为报其生母摩耶夫人生养之恩,特地上升忉利天,为已生于该天的亡母说法。
佛灭度后,摩耶夫人从忉利天下来,抚佛金棺恸哭;佛以神力,从棺中合掌而起,放大光明,问讯其母,为之说法。
在佛陀成就大道之后,没过几年,父亲净饭王也去世了。
众王子商量,出殡的时候,由他们担负棺木;佛陀知道后,对兄弟们说,“我也要参加,我也要加入一份,尽尽我为人子的心意”。
那么,都是说要以孝行报恩于父母,佛教与儒家在看待孝行的问题上,区别又在哪里呢?
《成实论》讲“人空”,认为人的身体以“业识”为“因”,父母为“缘”,这一因一缘凑合而成人身,因缘一分散,人身也就没有了;今世的儿子,前世也可能是父亲,在轮回中,可以互为父子。
儒家的孝亲观,则以血缘关系作为依据;它的原始形态,不过是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尊敬和服从,它最初是家长制家庭公社的产物。
后来,儒家学派使之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把“孝”抬高到了人生最高行为准则的地位。
及至汉代,“孝”成为封建道德纲领;汉儒从“孝亲”引申出了“三纲”之说,用观念的力量强化了父家长的权威;又与忠君思想融为一体,所谓“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当权者为要巩固其统治,既然要强调忠,必然也要不遗余力地强调绝对的孝亲观念。
忠君的观念,与佛教中的“报国王恩”有点相似;不过,“报国王恩”之说,不见于《阿含经》。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的“报国王恩”之说,大概是后人为了适应当时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协调佛教与政治的关系而加进去的。
近现代的弘扬佛法者,多将“报国王恩”,解释为爱国、报效国家;这原本也是佛陀言教中的精神。
与儒家以家族主义为中心的孝亲观不同,佛陀还将孝亲观推及于全宇宙一切众生。
由佛陀的慧眼观来,在无始无尽的轮回程途中,“六趣无非父母”,“三界孰辨怨亲”;只有把一切世俗关系勘破,一个修行人才能悟道,而免于轮回之苦。
佛教还认为,修道人皆须孝事一切众生,因为吾人的生存与修道,都是离不开众生的;众生皆有恩于我,故应普报一切众生之恩,为一切众生谋利乐。
那么,历史上有些出家人却避见他们的俗家亲人,这又怎样理解呢?
如果避见的是父母,心理上或许是,避免因为自己的出家,惹起了他们的伤心。
本文开头所述的唐朝从谏大师,避见的只是他的儿子;而现代的弘一大师,他的日本妻子带了儿子,到杭州虎跑寺来见他,只隔了一道门,他却始终不肯见面。
虽然不涉孝亲的问题,也给人留下佛门不近人情的印象;这样做,又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佛家认为,世人的爱本质上是自私的;而与私欲相关的爱,则是人生痛苦的根源。
佛门里有时候从表面上看起来的冷漠无情,其实一方面是为了破除自私的爱,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通过破除自私的爱,而使得自己爱的境界升华,成为爱苦难大众的大慈大悲的无私之爱。
例如弘一大师,集中精力弘扬南山律,对振兴佛教律宗贡献很大;他还以自己的严守戒制,感动了社会,净化了社会空气,确实为普渡众生的大慈大悲之举。
如此想来,“僧情不比俗情淡”;但有人也会认为,佛门普渡众生的思想“大而无当”,不如儒家重视血缘关系的孝亲观念、来得真切实在。
事实上,无论哪一部佛经,无论它的缘起是怎样的,“慈悲普渡”都是永恒的主题;孝亲的精神,也都是放在“慈悲普渡”的宗教情怀中加以倡导的。
但佛教作为一种宗教文化,它在论说孝亲的话题上,当然是要有别于儒家思想的;退一步说,即使它真的是“大而无当”,可它如果同于儒家的说法,佛教也就失去了它的宗教特色,人类社会也就会少了一种教化方式。
文化的多样性,恰能满足人们文化需要的多样性;还是让世人面对多元文化,各随其缘、各取所需吧。
我现下还在想,儒家的孝亲观念,首先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但有血缘关系的子孙,他却偏偏不孝亲呢?我们又为什么,一定要执念于“血缘”呢?
《杂阿含经》卷四,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佛陀入舍卫城乞食,见到一个年迈的婆罗门,拄着拐杖乞食;问其何以致此,他回答说:
“我将家财悉数交付儿子,为其娶妻,然后我却离开了家,以乞讨为生。”
佛陀听完后,口诵一偈,教婆罗门记住,回家念诵给儿子听。
佛陀偈云:
“生子心欢喜,为子聚财物,亦为娉其妻,而自舍出家。边鄙田舍儿,违负于父母,人形罗刹(“罗刹”为人形的食人恶鬼)心!”
佛陀在偈中,接着又以这个老婆罗门的口气自述:
我就像一匹老马,因已没有了用处,被剥夺了饲料,只得拄着拐杖挨家乞讨,还用这根拐杖,提防凶牛恶犬,探路拨草;我全凭它的帮助,才免于堕落到深坑枯井里!
类似这个老婆罗门的人生悲剧,在时下社会里,还是时有可见的;媒体上也报道过不少的老人,为了子女辛苦一生,到头来却被赶出了家门。
不过,这个老婆罗门最后还算幸运;他回到家里,将佛陀此偈念诵给儿子听,儿子听后感到了惭愧,赶忙扶着老父,为他洗浴,换上了新衣,从此尽心供养。
但是,这个儿子如果始终不会感到惭愧呢?而这个老婆罗门,心里执念于“血缘”关系,又有什么作用呢?
又比如我,老祖母为我操劳了一辈子,她却病死于我的穷困期间,我没有能力去照顾好她;“血缘”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好处呢?
父亲临死前的一天,还给我打来电话,说我女儿以后读大学的费用,可以考虑由他来负担;而他自己却也是于孤独之中,突然跌倒而死去的。
痴念于“血缘”而至死难忘,或许也会是很多人的人生悲哀!
我现已在花甲之年,长辈中仅剩下了一个母亲;她死了以后,下一轮的死亡,就要轮到我了,我能不能在自己死前,心情上做到平静呢?
我对于自己也将死亡,早就不在乎了;但必须要完成了为老母送终这件事。
注:
①今春,指2018年春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