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的床铺给大收拾了,刚刚才弄完,可真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大工程”啊,把很多东西丢掉,一些东西捐掉。自从学校里有了绿色的公益箱后,我还挺喜欢的,觉得那些风格已经不适合我的衣服如果能穿到另一个小女孩子身上让她高兴的话,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收拾完后,我整理了一个红色的长方形盒子,里面装满了我的“宝贝”。如果一个成年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说,这些花花绿绿的都是个啥?这也能叫宝贝?可是,这些小零碎确实是我极喜欢的。
其实,它们是一堆小头饰,只是式样很幼稚而已,大多数比较适合六七岁的小女孩戴。
可是,我在大学还真的戴过,不仅戴过,还不止一次。
三只软绵绵的小耳朵和一颗棒棒糖!
就是这几个小耳朵,你一定在某个扎双马尾或者三个小辫的小女孩头上见过。然而这是我去年买的。当时还买了两个婴儿夹。去年扎丸子头的时候,我就大大方方的别在了头上啊,去了图书馆,去了体育场。
不过,刚才我看到的时候,突然发现,我果然是不适合了,按年龄来说,是早就不适合的了。大概是因为,我六七岁和它们最搭的时候,留的是小短发,等到蓄了长发,我已经是个即将成年的大孩子了,童年喜欢的不得了却用不上的这种低龄小头饰,成年后我以凶猛的气势把它们一股脑的放在了头上。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而那时我已经上了大学。
想来,同学们大概在最初会在心里认为我是个奇葩吧,怎么这么大了还戴这种幼稚的和我小妹妹一样的同款。妈妈也不止一次说过,别买这种了,你这么大了,戴这个好看吗?我当时说的是:“好看好看,买着。”心里想的是:就算我老了,我也要带我喜欢的这些小玩意,谁也不能阻止我。
可是哪还用到暮年呢,不过是一瞬间,就在刚才的一瞬间,我就决定把它们捐掉了。其实并没有很不喜欢,只是我从内心开始承认,我是真的不适合了,不如,让另一个收到它们的小女孩开心。
这些小玩意,连带那个红盒子,我曾经宝贝似的向室友们展示,和她们玩笑说:“这是我的嫁妆。”谁早上洗脸临时需要个发绳绑头发,我就赶紧说:“你就说你要啥颜色的,我去我的百宝箱里给你挑。”室友赶紧说:“拿个不要太浮夸的啊!”
“我可不要你那个粉色带大花的。”当时心里想的是,你们啊,怎么就那么钟情那种普普通通的最朴素的黑发圈呢,这些带点小装饰的彩色的不是很好看嘛~
现在,我也喜欢那种朴素的黑色的发圈了,我越来越像一个正常的大姑娘了.......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不喜欢它们是一瞬间的事,可是变成熟才是一件持续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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