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看百度新闻,常见一个词——“美籍华人”,总感觉这个词陈旧之中带着新鲜。思索很久以后,感触颇多。
首先,“美籍华人”是要脱离与“华人”的关系的,可是脱离的又不彻底。正如“傻子瓜子”始终是瓜子,“傻瓜相机”终究没脱离与相机的关系一样。如果要彻底脱离,那就彻底些,叫“傻子”和“傻瓜”,那大家就彻底不会知道会与瓜子和相机有什么关系了。现在倒不如把“华人”两字去掉,大家也就看不出你与“华人”有关系了,如果要填祖籍或出身之类的,那就毫不犹豫填“无”就可以了,或许“美人”是不问出路的。
其次,总感觉“美籍华人”是一投机取巧的代名词。既然已经“美籍”了,那就在你的“美籍”呆着好了,既然已经宣誓,如果再冒充“华人”那就有遭天打雷轰的可能。这批人之所以还在“华人”区呆着,这不过是既想享受“华人”的权利同时又想逃避“华人”的义务。哪种身份对自己有利,那就拿出自己的哪种身份罢了。
再有,“美籍华人”似乎成了讽刺的代名词。在“美籍”之时被要求与自己的祖宗彻底脱离关系,宣誓之庄重好像与“华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宣誓之后便有了“美籍华人”的称呼。都那么忠诚了,怎么你还不是一等一的“美人”呢?你在是“华人”时可是“超等公民”的。看来光宣誓还不行,得把身体里流的血液全部“美人”化才行。可是之后问题又来了,肉体仍然不是“美人”,怎么办?于是有人就去国外生孩子,孩子一出生就是“美人”了。可是这逻辑又有些可笑,是彻底的“美人”吗?还不是吧?得了“美籍华人”的称号清明时节祭祖,你们心里肯定五味杂陈,当然别人是不得而知了。
最后,总感觉“美籍华人”有卖主求荣之嫌。古人有“一仆不伺二主”的骨气,人人都恨见风使舵之人。自己父母倾其所有将你弄成“美籍华人”,或是享受国家优待让你出国,可是你反过头来就华人叫嚣,你是否忘了你的父母还没有“美籍”,当然或许你已经彻底忘了自己还是有父母之人。
我不仇富,我羡慕、嫉妒,但不恨,我只是发表一下我个人对“美籍华人”这个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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