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看简书的学生党或多或少都在心里默默喜欢过一个人吧。大概我只是这泱泱大军里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士兵。
喜欢他的时候,听到一首歌,想学会了唱给他听,看到好看的明信片,想买下来送给他,没事的时候,在聊天的对话框里写了删,删了写,却不敢发给他。就像在《最好的我们》里面,简单喜欢着韩叙一样。
因为升学的缘故,四年里我们一共见过两次面。
时间一长,我会麻木的感觉自己已经习惯了没有他的生活,不再急切地想和他分享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一切。生活好像很平静。只有在某个不经意的夜晚,他的轮廓欣然入梦,才会给我沉重的一击。放弃一个喜欢很久的人,哪有那么容易呢?
我们四年之后的第三次见面,是我预谋已久的大计划。本以为见面开篇会很浓墨重彩,其实不过一个淡淡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心里没有紧张,反倒有些莫名的宽慰和释然。我们像所有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吃饭,聊天。晚些时候他送我去车站,站在那个门口,我第一次直视着他的眼睛,郑重地说了一句“再见”。在火车上看见傍晚天边的火烧霞,有些想哭,也有些想笑。
其实我想说,在来日方长的岁月里,真的没有必要去刻意忘记一个人。无论他(她)曾经带给了你什么,都是生命里不可重来的经历。感性让我们拥有爱人的能力,理性却告诉我们怎样去爱一个人。不要难过也不用心慌,时间向来都是最公正的审判官,相信它会告诉你最好的答案。
真正的放弃,是不需要努力的。
故事的最后,简单最终选择了周末,这就是结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