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阖家团圆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横扫了我国的很多省市。皋兰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沉稳指挥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打响了疫情防控阻击战。乡镇村社干部、模范党员、志愿者顶着刺骨的寒风在各交通要道设置的卡口上值班值守,乡镇干部下沉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走访入户了解登记每个小区居民的信息,公安交警巡逻执勤随时准备将疫情区返回人员安全送到隔离点隔离观察。经过大家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兰州市将我县划为低风险区,并积极出台各种优惠福利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能按时按量的完成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和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的有序开展,来皋返皋人员不断增加,人员结构比较复杂,风险隐患随时存在。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县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进一步加强县外来皋返皋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建议如下:
1、县外来皋返皋人员,无论省内居民还是省外居民,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省内直接进入或从省外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检疫人员如实报告,并自觉配合县防疫部门严格落实检验检疫、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
2、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危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组报告县外来皋返皋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乡镇、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等必须做好县外来皋返皋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县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县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县外来皋返皋人员。举报电话:0931—5721129。
虽然疫情得到了有效有力的防控,但是新冠病毒仍然没有被彻底的消杀,还存在传播的风险,大家切不可大意,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一定要配合全县防控工作安排。
大家要无条件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检疫检查人员的工作,一起努力早日结束疫情防控工作,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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