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这篇文章,我会获得日更二十天的徽章。
也是在今天,我看完了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
似冥冥中的牵绊,在今天,两件事成为了彼此的标记。这标记,是最好的记忆坐标。若干年后,我看到这本书,会想到“日更二十天”;某一天,我回忆“日更”的写作历程时,也会想起这本书。
这很神奇。
开始日更任务之前,我不止一次自言自语:真的有东西可写吗?每天写一百个字,也许不难吧?
这种纠结,很滑稽。本不是什么强制性的任务,非要加入某种意义与仪式感,太着相了。
做不动的时候,可以放弃啊!
然而,没人在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会以失败为目标。特别是对于怀揣作家梦的人。
“坚持,不水。”我对自己说。
有人说,写作要发乎本心,要写真情实感。作家要采风(当然,现在能去体验生活的人很少了)。职业作家也许可以,于我这种有表达欲望的打工人,哪有时间去体验别样的人生。
有人反驳说:“人活着就是在生活,每天经历的,都是真实的生活。一草一木都可作为素材。”
也许吧。但很难。我试着瞪大眼睛,四下寻找。固定的时间与路线,熟悉的房子与车子,相同的商店与楼宇。千百遍重复,圆润如肥肠般的大脑,哪里会有灵感火花的迸现。
于是,到书里去找寻吧!阅读别人的人生,体会别人的情感。
家里书很多,看完的几乎没有。大多只看了几页。有的看不进去,有的看着看着被琐事耽搁了。书,是好书。崭新的排列在书橱里。
于是,抓几本放在桌角,抽空就翻看,希望可以找到写作的素材。
搁以前,《阅微草堂笔记》我是无论如何看不完的。仔细想来,这份功劳属于日更。
每天,带着作业去看,作业是自己布置的日更文,检查作业的是手机对面的简书读者。写的不好,也不要太寒酸。所以,每次看得认真,写得忐忑。
发表完文章,每隔几分钟登录一次,看有没有人阅读,有没有人点赞。如果有人点赞,我会在心里默默的说:“还好,有人喜欢。”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
再准备明天的作业。
不知不觉,已经日更了十九天。发表完今天的文章,我就可以领取日更二十的小徽章了。这是所有日更徽章里成就最小的一枚(真的佩服那些排行榜里的日更大神们)。
然而于我,这枚徽章却意义重大。毕竟连续写作了二十天,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是日更,让写作变成了习惯。
每天清晨,我对自己说:“今天还有一百个字没写呢!”像出租车司机背负的份子钱。
份子钱,是司机师傅不得不背负的债。
而日更,是我心甘情愿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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