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先生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他对保险的见解也领先于时代。
胡适先生生前与广告很少接触,一则“自己最不爱出风头”,二则不同意别人利用自己的名气来推销产品。但是为公益事业做广告,却欣然应允。1933年4月9日,上海《申报》的“人寿保险专刊”第四期,刊出了胡适精心构思的一则公益广告,堪称中国知名学者向国人推荐人寿保险的一次“先例”。题词如下:
人寿保险含有两种人生常识:
第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壮年要做老年的准备,强健时要做疾病时的计划。
第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所以微细的金钱,只须有长久的积聚,可以供重大的用度。
当时中国保险业尚不发达,国外保险公司尚占据中国保险业主体,人们对人寿保险还比较陌生的情况下,胡适先生可谓开风气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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