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逃之夭夭
人与人的交往无非三点:1.提供情绪价值;2.提供经济价值;3.必要的陪伴。如果一段感情,不被人祝福,不被人看好,那就只能,一拍两散,一别两宽。往往有的却事与愿违。
至从俩人合伙开的火锅店倒闭后,有人给柳红介绍了一优质男,俩人也挺满意。她决定离开老黄,但碍于老黄暴躁不讲理的脾气,想慢慢淡化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
柳红在城里重新找了份工作,老黄得到她交男友的消息后,在她上班和小区门口围追堵截。
于是她去了男友工作的城市,这天, 女友打电话来: “春,我咋办,老黄一直骚扰,白天打电话,晚上打电话。让我苦不堪言,我同老江的关系也岌岌可危。老黄还扬言,再不回来,他要打电话去我父母那儿,在小区门口拉横幅……”
我毫不客气的说:“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当初有多快乐,现在就有多痛苦。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她说,不是没有想过要断,只是每一次闹了后,老黄都死皮赖脸,像一个膏药一样粘着不放。
唉,走到今天她是咎由自取,难辞其咎。但她是我朋友,我也理解一个漂亮的独身女人,为了事业,为了房子车子,为了活的体面,而对生活偶尔做出的妥协。
我劝她,把电话微信拉黑,暂时别回来。时间是最好的疗药,让时间慢慢淡化。
老黄见我们都不接电话,跑到我店里。“妹妹,你是她最好的朋友,你叫她回来,我们好好坐下来谈谈。她要什么我都给她,要婚姻,我可以回去离了跟她结婚。否则她也别想好过……”
我见过渣的,没见过这么渣的,自己得不到,也见不得别人好。
我嗤之以鼻,一个自私自利,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的男人,有什么权利要求另一个女人对他死心塌地。
那天老黄喝了很多酒,拉着我一直说,不停的说,重复的说。我说:“黄哥,你放过自己,也放过柳红吧。你们发生的事我也不太清楚。”
老实说很多事,柳红也瞒着我。可能不想让我看到她不堪的一面。如她所说情非得已,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模样。
是爱之深,恨之切吗!在软硬兼施无效后,老黄在群里谩骂柳红,在认识的朋友那儿散布她的坏话。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无毒不丈夫,在老黄这儿体现的淋漓尽致。他把柳红告上了法庭。把俩人投资失败的钱,都归于柳红,他有所有的转账记录。
女友只有接招,聘请了律师,只是形式对她不友好。我说这是你人生的一个劫,迈过了就风和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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