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在创新创业的大潮中,也算是一个热词;但是,对于专利的作用和意义,一直是众说纷纭。对于企业要不要申请专利,用专利去进攻还是防守,也是争吵不休。今天,我想从专利策略的角度给出另外一种解读,希望能增加一点大家的认知。
吴军老师在硅谷来信中,讲了他对于专利三个观点:
第一,专利主要的作用是防御工具,而不是进攻的武器;
第二,能防御的专利体系,要像古代的长城,必须具备两个特点,要足够长、足够高。
第三,当一个公司能够靠创造力快速发展时,专利没有那么重要,甚至可以不申请专利。
按照吴老师的说法,当一个公司能够靠创造力快速发展时,它会比竞争对手更快地将技术变成产品,别人就算抄它的技术,也只能跟在屁股后面跑,这时它会懒得申请专利,甚至也顾不上申请专利。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且把创造力强的公司成为Creator,简称C公司。把跟随其后的公司,往往有很多公司家,称为Followers,简称Fs。
我非常赞同吴老师的第一和第而个观点,对于吴老师的防御体系理论我也非常的赞同。但是,对于创造力强、发展非常快的公司,可以不申请专利,我有不同的看法。
在我看来,即便是超级英雄,纵使具有秒杀敌人的盖世武功,也要时刻保证背后是安全的,也就是说,进攻和防御,是互为一体的。专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谁先圈定的范围就是谁的,和力量强弱没有关系。
首先,技术创新和战争是不同的。战争在一方取得压倒性优势的那一刻争也就结束了。企业间的技术竞争却不能一次定胜负,很多时候是拉锯式的马拉松,双方力量上,至少在局部会出现此消彼长的境况。因此,即使C公司能够很快把技术变成产品,但是,如果产品上市没有相应专利保护。那么,市场上很快就会有很多好用而便宜的,由众多F公司生产的山寨产品,这样C公司靠巨大研发投入赢得的利润很快就缩水了。
第二,技术创新具有累积性。技术升级、产品换代,一般都是在原有创新的基础上做的改进和优化。假如,C公司发明了第一代技术,没有申请专利。那么跟F公司们也不能就这个第一代技术申请专利,但是它可以研究这个技术,优化改进这个技术,并将其改进申请专利保护。这是,如果C公司产品迭代的速度小于Fs公司专利布局的速度,C公司的技术就不能持续的升级,因为升级的技术专利早就Fs公司给圈定了。C公司的产品升级很容易就会落入Fs布局的专利权利范围之内,而侵犯对方的专利权。这样,C自身技术的改进和应用就会极大的受到影响。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C公司产品迭代的速度大于Fs公司专利布局的速度。也就是说,C公司产品产品远远超前。那么,还存在一个情况,也就是在市场还没有替代性、竞争性产品的时候,C的市场份额非常高的时候,C就要适时的出新产品。
现实中,技术更新更快,产品上能够实现往往需要时间,甚至是必须等配套的技术都成熟后才行。因此,才有了现实中,大量的专利技术不能转化,或者需要等待很多年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情况。
一直要靠产品迭代速度远远超越Fs的技术的布局速度,对于C公司的挑战是非常巨大的,现实中也是有难度的。
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这样一种局面:C企业,不断地在前面开拓,不停的研发创造,但是产品利润和市场份额总是很快就会出现缩水。同时,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很难,因为周边的专利布局早已被Fs给圈定了,C后面无路可走了。
这种局面,犹如具有军事优势的长途跋涉军,长期与以逸待劳的弱势一方对抗,对抗越久,C与Fs的优劣差距就越小。很显然,这种消耗战是打不起的。只是进攻而没有防守,甚至是不屑于防守,无疑在战场上把自己的后背直接裸露给攻击者。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进攻和防守必须是同时兼顾的,不可分割的。C进攻的同时,通过专利布局,不断的增加其技术壁垒,不断的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技术优势,而使Fs没有靠近的机会,这样C的优势才能较为轻松的维持下去。
对于如何防守,我倒是非常赞同吴老师的观点。很多时候,面对侵权时,不是直接去起诉对方,通过诉讼实现阻止竞争对手或同行应用自己的技术的目的。
现实生活中,专利更多的是当作谈判的筹码,间接发挥作用,往往也会起到四量拨千斤的效果。
比如,小A公司起诉大G公司侵犯了他的一件专利。这种小公司告大公司的事情在世界上经常发生,小公司通常也知道自己难以赢得官司,但是不论官司本身的结果如何,只要这个官司打起来,媒体如果再跟着造势,那么小公司永远是赢家。大公司的形象总要受损,然后不得不花很多钱和资源来维护。很显然,这个时候,G公司如果去迎战,不是最佳选择。
那么,该怎么办呢?其实,既然A公司会起诉G侵犯其专利,也就是说技术上两个公司是有交叉的。这个时候,G公司只要反过来研究一下A公司的产品,就很容易找到A公司侵犯G其它专利的地方,而且往往是很多个专利,这里的G往往是这个领域老大,在这个方面早已布局了大量的专利。
这个时候,只要G请个律师拿上A侵犯G的专利的清单上门找A,说:你看你们的产品侵犯了我们这么多的专利,如果一旦就这个产品打起官司来,你们一定得不偿失。你们的很多服务无意间触及到了G的专利技术和设计,只是我们没有计较,如果就这些专利一一打起官司来,你们的公司可能就要关门了。于是A公司,必然会知难而退,马上撤诉。
从这件事情的处理方法和过程来讲,可以看出专利的防御作用,其实是间接的,是通过施加谈判筹码,让对方退却的。
这个也是一般的大公司,所采用的防御方式。他们的策略是,一般不会就专利问题主动去找其他公司的麻烦,以大欺小。但是,它一定会用大量的专利修起一道长城,防御自己的商业领地。如果有人找麻烦,它只要给对方说,我站在高处,只要万箭齐发,你就死翘翘了;而不必真的动用资源去搞定挑衅者。
当然,也有专门通过专利诉讼盈利的公司。比如,IBM公司。它每年发起专利诉讼获,直接或间接获得利润是10多亿美元。从功能角度看,专利在这里是发起猛烈进攻的武器。
专利是个工具,很显然,它既可以进攻,也可以防御。具体应用中,进攻和防守也是配合使用的,而不是割裂开的。正如所有英雄手里兵器,既可以杀敌,也可以护身。如果只能杀敌,不能防身,难免会有被偷袭的一刻。把专利的防御和进攻功能分开,没有太意义。
专利是个工具,如同一件兵器,在不同的人的手里,威力是不同。因此,单纯讲专利有用没用,优先申请专利,还是快速跟新产品?都不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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