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一条小街道时我看见有家奶茶店还亮着灯,忙下车准备去买杯奶茶。惊喜还是要做一下的,没准安迷修一下子就心软不计前嫌了呢。我指指耳边的蓝牙,示意服务生小姐噤声。她很年轻,立刻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冲我温和笑了笑表示了解。我指了杯热鲜奶,她点头悄无声息地去准备。
“对啊,雷夫人说的都对。”我扶着单车把手,呼出热气凝成一片白雾上升消逝,“去了哪儿?玩得开心吗。”
“……河北那儿,主要是奔着普宁寺去。”他顿了顿,“我在边上佛摊子里求了两串佛珠,到时候一串你戴手上。”
我眯眼笑出声来,往四周看看,空阔的马路上开过一辆小轿车,车速很缓,车窗在路灯下一瞬反光。风过,树影婆娑。
安迷修从小是个忠实的泛神论者,从那篇十一岁写成的西欧骑士论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当骑士,声张正义,然后把我这种坏人打倒。在一起后有时去农家乐玩,出门散步遇见个算命的,他都要拉着我去那条长凳子上坐坐。看那个算命老头神神叨叨的,他一脸认真,我觉得怪傻气可爱,也就随他。搬家第一天他硬是要我抱他,在客厅高高的凹线灯框子里放个绿罐子,里面塞着满满的八宝,还理直气壮:这个能保佑我们平安。
有一次去丽江旅游,他偏偏要住那种偏僻小宾馆,说有气氛。结果起床去卫生间看见窗户那儿晃过什么,吓得一蹦床往我怀里钻,把我也吓得不轻。那是他第一次抱我抱那么严实,连带着我蒙进被子里看外头,我向来是有他便宜就赶紧占,放任他窝在我怀里从凌晨开始放了几个小时的大悲咒。
末了查出来是宾馆主夫人的猫夜巡路过,他脸上登时就挂不住面子了,回家的时候闷在副驾驶半声不吭。后来问我,雷狮你觉得我傻吗。
我知道他肯定是想从我嘴巴里听的什么甜言蜜语,傻了我也喜欢这种破话。我笑了笑,说可不是,佩利都比你聪明。在他快要发火炸了福克斯的时候再开口安抚一下他,比如什么好了好了乖。他脸上虽然嫌弃得要死,其实背过身去假装看风景是在笑。我喜欢逗他玩,从小到大成了习惯,又或许是注定。我不信什么佛,但他要是信,我也陪他傻,我想傻一辈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服务生小姐把牛奶递过来,我接过袋子翻钱包随便抽了张五十摇头示意她不用找了,赶紧把鲜奶杯塞面包服口袋里,拉开拉链免得奶茶受力漏了,骑车赶紧往火车站方向去。
要是被熟人看见我这身装扮可能会笑我半天,但对方是安迷修也就无所谓。我骑着车,寒风把我的外服吹得鼓鼓飞起。
“那我一定戴着,反正和你是夫妻套装,丢脸也一块丢。”我笑着调侃,他在电话那头也轻轻笑了笑。
“你开车当心一点。”他说。
“不是开车,卡米尔借咱车去兜风了。我现在骑着单车呢。就小时候我比赛那辆。”我听见他笑,又想到他回来,我们又在同一个城市,心里也格外高兴。
电话那头他缄默了片刻,说其实我这次回来也不完全因为散完心了。我知道这是他想说心里话的前兆,再者是不是完全因为,我一听就能听得出来。我没说话,沿着人行道骑车,边注意四周边认真听他说话。
“我去参观秦皇岛的时候正好是黄昏。黄昏下的大海,沙滩,一望无际。然后我突然觉得我很小,你也很小,面对山川洪流,我们都很小。突然又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想法,雷狮,我们会不会不存在这个世界?不是有平行空间这种的吗?我就站在那儿,突然很害怕。”
“在旅馆的晚上我做了个梦,我梦见我们俩分别来自宇宙里不同的星球,都参加了一个大赛。那个大赛的性质和从前你的单车比赛完全不同。我们要赚积分,要在比赛的最后彼此残杀,获胜者才可以脱离噩梦。”
“我梦见你了,雷狮。”
“我梦见你和佩利,和帕洛斯,还有卡米尔,我们俩和小时候一样彼此敌对。我梦见了很多人,梦里的场景真的太真实了。”
“醒来的时候我很后怕,我就买了回来的火车票,连夜赶回来。我想看看你,……是你吗。”
他的那句话,其实可以辩作是“我想你。”
安迷修的性格本就是色厉内荏。他表面强大,内心柔软。他像这样,向我敞开心扉,第一次是在我们确定在一起的那一天晚上。当时我和他就在北京城旅游,冬天,吃夜宵灌汤包。
餐碟缓缓上升着热气,他是突然开口的,他说其实他看见过我练习骑单车。
“看你摔的时候我心里一紧,没反应过来已经翻过越栏跑向你。其实我并不很恨你小时候那么捉弄我,我也喜欢偷偷看你拿望远镜看我,阁楼那边月色会反光,我能看见你的两个望远镜口。”
他没再说下去,因为我听到第一句就预备绕过桌子去亲他。在第二句中已经按捺不住。他坐在那里,被落地窗外的繁华首都夜色滤得五官温润。眉眼看着碟子,有一阵没一阵戳着软成一滩的灌汤包,睫羽纤长微颤。
我亲了他一口,众目睽睽。
或许我该感谢他这次去了秦皇岛,看见了黄昏下无尽的大海,让他内心的柔软有了可趁之机,让他在那时触动心肠。又或许可以说是托噩梦的福,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我。他回来了。
“嗯。”我说,“是我,雷狮。”
安迷修没回应,他呼了口气,又仿佛吸了吸鼻子,环顾四周。我听见他声音逐渐弱下若即若离,“你说我们要是真的在那个梦里,会怎么样呢……”
我还没回应,他突兀拔高了音,“我看见你了!”又连续着说,“我看见你了雷狮!单车,还有你!过来了!”
我骑着车,能看见前面的公交车牌下依稀站着熟悉的身影,冲我招招手。
找到我的小骑士了。
我在安迷修面前刹车,看见他挂掉电话,在站牌路灯下眼睛亮亮的看着我。呼出的白雾消逝得很快,他看着我,慢慢弯起眉眼坦然轻松地笑起来。我在很多时候看见过他这样的笑,我拉着他的手散步的时候他在漫天雪地里回眸,我抱着他的时候他抬头舒心静静注视着我,我看电视的时候他靠在我身边抱着小马抱枕——
那能够冰释很多事——
例如证明我买热牛奶的动机其实毫无意义,例如他从没有后悔,例如他想我。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旅行包,放在怀里架着,松开脖颈上的围巾给他戴好,再把口袋里那杯热牛奶拿出来递给他。他接过后,挑眉担忧了一下老单车的支撑力,我告诉他其实这单车宝刀未老。他笑了笑爬上后座,拿着热牛奶小心翼翼。
我踩着踏板正准备骑出去,他的手像是试探一下碰了碰我的腰,再是转瞬抱住。我想那场梦对他的影响一定不浅。但他最末尾的问题就这么过去了。
在我站在他面前,亦或他站在我面前的那一刻,看清彼此五官的那一刻。我想一切都已经明了。无需开口,无需坦言,也无需承诺。他在我眼里必然能看见他,而我也切实在他的眼里看见了我。满满的,都是我。
心里,也是。
那场梦的结尾,从他醒来后怕的程度上看,从他醒来立刻想找我确定我的存在上来看,应该是我作出了让步。如果我是梦中的雷狮,我也会选择在最后自行终结。安迷修下不去手,就像现在他离不开我一样,从彼此看到的第一眼就注定。
我骑着车,我和安迷修在人行道边的单行道上晃晃悠悠前进回家,路过一根又一根电线杆和路灯。整个城市安静宁和得像一场将醒未醒的梦。
在他趁我迷糊睡着吻我离别的时候,在他在病床上抱着我的时候,又或许更早,我就开始计划要对他好。让他每天都开心,我每天都能看见他,他也能每天看见我。但那只是小目标,就像首富打算先赚一个亿一样。回家之后我想更好地对他,付诸余生对他。我会听他的叮嘱,会在他在厨房喊我让我帮忙拿东西的时候去从背后抱抱他,我会替他照顾他的宝贝金鱼,我会在他睡着后吻吻他,我会陪着他慢悠悠地过日子。他比一个亿更多无限,他抵得上我心底所有的重量。我想为他披荆斩棘,又在最后的最后褪去锋芒,真实地对他。
其实后悔对于我与他不过是无所谓的词。趴在围栏上偷窥他,无缘无故地欺负他,陪着他算命,陪着他听大悲咒,凌晨爬起骑着单车去接他,听他心扉里的软弱,再是接过他递来的旅行包,递去温热的牛奶,最后载着他小心骑着车回家——回忆起来都是到达当下的一点点奠基,如果当初我们欺负人他没有站出来,如果他没有来我的单车比赛,如果他没有敞开心扉——如果我们在他的梦里,刀锋相抵,杀气以对——那么结局如上,都是理所当然。
只是现在,我能做的,只是尽量稳当而慢的骑车,不让风太大刮着背后的安迷修,听他絮絮叨叨说着秦皇岛和普宁寺。他从背后伸出手给我看那一串佛珠,我借着灰蒙蒙的路灯看,看得见木质的珠子上刻着的“平”和“安”。
我想他真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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