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朋友的安利下又开始了曾经的少年梦。那个下午,铅笔,白纸,钢笔,还有离我略微有些远的高楼倒影和天边残云,时间飞逝,日落天黑。在第五杯啤酒结束之后,终于确认了一个事实,白纸上一个字也没有。就如三百六十五天前,那个习以为常开始融入彼此血液的人突然告诉我:不爱我了一样。第一反应,是,荒唐!荒唐!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到这一步,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这是第二反应。
走出酒馆大门,霓虹出升。在这条生活了近五年的街道,在这个五月中旬的夜晚,穿两件的衣服的我感到有些寒冷,以至于打了几个莫名其妙的喷嚏。旁边的人,被逗得哈哈大笑。自顾的走着,用s给我买的耳机,听着好久不见,想着l。不需要理会谁,也不需要谁理会我。是路不够宽,是灯不够亮,是信号灯不够长。而事实是,酒力不够强。
刚到家,或者说单身寝室。嘉宇就发来微信。六百多天没好好聊过几句的人,什么事情会在这个点给我发微信。内容是老彬拿结婚证顺带脚在某个城市买房了,商量礼金。呵,青春。基情,呵。我都不屑于回这种信息。不管醉没醉。这至少是对青春,对基情的,某变态方式的延续与怀念。就如依旧用着粉红色的窗帘一个道理。一种假设的存在和回不去的怀念。暂且把它称为妄想时光能暂停综合症。亦或者,变态恋物癖。
T曾经用各种说辞试图来治愈我日记本里的某个伤疤;皇后娘娘更是不惜为某一件事对我在电话里破口大骂,嚎啕大哭,以至于心脏病复发,折磨着皇上,皇上嘲笑我不爷们。宿醉八天。神游六周。以至于穷得交不起房租,而在医院度过了三个夜晚。这些画面,前几天,竟然像胶片电影一样,一帧一帧的,不按顺序,音画错位的,从眼前闪过。iPad 里放着朴树的歌,名叫旅途。有句歌词的开头是:我梦到一个孩子。
四月早些时候,被黄妈妈叫过去吃饭。同桌的母校应届毕业后辈,觥筹交错间侃侃而谈,意气风发的样子,赞赏之余竟有丝丝忧虑涌出。最终还是没说说出口。因为,坑之所以是坑,那是因为有人跳过,有人跳正着,有人将要来跳。这是它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它的魅力所在。正如从荷尔蒙分泌到给无名指带上贵金属(也可能给是啤酒肚)这段时光,没经历过,永远不知道还有一个叫做简单(也可能是平凡)的词。
前不久,看到学生证上的生日。嗤之以鼻。这一串数字,有什么意思呢?这一串数字,什么意思都没有嘛。只是简单的表达,时光,刻痕,留不住,抹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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