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记得怎么知道余秀华的了。
隐隐约约听说她是个脑瘫诗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婚在农村,现在依然在农村。
她婚姻不幸福,和丈夫的心从未走近过。她很痛苦。
出了第一本诗集后,她提出了离婚。
丈夫不同意,以在外面打工为由,不肯回来。
她就打了个电话说,今天回来和我离婚,给你15万。明天回来,10万。
然后,她丈夫当天就回来和她办了离婚证。
这段插曲让我惊得下巴都掉了。
性情奇峭而有魄力的一个人。
有人开始传,脑瘫诗人余秀华,出名了,靠版税成了有钱人,就把糟糠之夫踹了。
她不作解释,只忙着写自己的诗,继续演讲,被迫问得多了,她只说了一句话:“人生的美好就在这些参差之间。我尊重、遵从这种差异。”
她非常清醒,而且知道自己要什么,并努力去获得。
然后,一次去新华书店,专门找她的书看。
她在自序里说:“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至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
第一句话,就让我喜欢了她。
二
然后进行仔细的深读。一篇又一篇,在本就安静的书店里,在她的一字一句间,仿佛世界都往身后退去,退去,只剩下她的诗集,和她诗集里纷纷扬扬如雪的,并不柔软,而是用力,倔强,疼痛的诗句。
在《摇摇晃晃的人间》,第一首诗,是《我爱你》,
她写道: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与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我惊叹着翻阅,惊叹这个写一个字都要使出全身力气的才气冲天的余秀华,她当时是在怎样的环境下,写出这样的诗歌?
看着她的诗,我会想起刘亮程,那个乡土散文家,把他的家乡描写得惊人的好,一只狗,一只驴,一头牛,一朵小雏菊,一片云,都在他的笔下熠熠发光。
而发光的原因,是他腹腔内充满深厚的情意。
余秀华的诗也发光,但她的光不是浪漫的,也并不充满温情,她是疼痛的,带着金属的质感。
余秀华用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取悦两个字,让人触目惊心。
三
正常的人取悦这个世界,取悦自己喜欢的人,取悦自己,会用各种让自己愉悦,让对方愉悦的方式。但她,身上有他人无法领受的天生残缺带来的生理痛苦,以及在世人眼中沦落为“残次品”的自卑。
所以,她的诗,疼痛而倔强,是一种抗争。
她的成名作,非常具有冲击力。不过,就因为这种气质,才是余秀华,她独有的个性,视角和能力。
余秀华成名作的诗歌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
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
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
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
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我看了一遍,就讶异了。原来,诗还可以这样写。
四
她说,诗歌把我生命所有的情绪都联系起来了,再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让我如此付出,坚持,感恩,期待,所以我感谢诗歌能来到我的生命,呈现我,也隐匿我。
她在《嘲弄》中写:
“哦,我这个没有出息的女人,反复死去,复活
我把生死捏在手心
它炙热起来,我就忍不住大声叫喊,仿佛我的贞洁
还有被维护的必要”
在一个视频里,余秀华在台上朗读她的诗歌,她对待自己的态度,对待诗歌的态度,对待人生的态度,让人尊重并敬重。
她的命运很糟糕,但她依然纯真,她说,我被这个社会污染的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她的生命与肢体是摇摇晃晃的,而正常人世间,谁的人生,又是永远正确,平安,美妙到不可言说?
每个人都有痛苦,孤独,这才真实的人生。但,尽管如此,总有些什么,让我们对生命深信不疑。
因此,余秀华用诗歌取悦人世与自己,我们,也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取悦人世与自己。
取悦,是心灵发出的呼唤,有赤子的姿态,在人间走动的时候,它是一根拐杖,搀扶着我们,走向向往的某处,你想要抵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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