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民革党员卢先生前往镇信(访)办提交某村用地矛盾的诉求,据悉,本次用地归属明确,但却出现执行难问题。
在表达诉求时,卢先生提出三点:
1、立即停止对有争议土地的施工,直到村民大会投票后争议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2、未在村民全体表决情况下拆除合作学校,应按比例赔偿该房产中村委的房产损失。
3、原先房产现已拆除,已无法用地随房走的衡量标准,必须按原国土登记信息归还土地并复原。
卢先生公开表示:期间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私下的无约束行为,希望这些同志勿忘使命,不要把问题复杂化。
最后,卢先生说:农村合作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在没有理清的前提下合作,是不公平的,在追回土地后,如果有必要合作,可以在村民表决同意后研究。之前有反应过类似问题,在无果情况下,决定以当事人身份帮助这些农民群众。
卢先生此举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及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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