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另类的小说。少不更事、心思单纯、对“纯粹”充满执念的年轻小女孩不看也罢。

年轻时最爱说“永远”。后来发现“永远”很短,时长只有N(N≧1)个眼睛一睁一闭的时间。
年轻时最爱说“决不会后悔”。后来一部分人的确无论对错从未后悔过, 而一部分人发现,自己的后悔如同在涨的潮水,一波高过一波。
年轻时以为一生很长,如果留下遗憾,今后会有大把的时间来弥补,后来才发现遗憾是水,倾走了便走了,手抓不住。即使打了华丽的补丁,也会穿过补丁的针脚,渗在今后余生的每个角落和时段。
年轻时会莫名地自尊、自傲或自卑,后来才发现,这些“自”除了在关键的点,关键的时候拉面饼似的扯扁、扭曲自己的内心从而让现实和愿望背道而驰外别无它用。
年轻和不年轻是两个世界。
年轻时许多“无力承受的重”,在不年轻时是似有若无的“轻”。年轻时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的许多事,不年轻时都可以理解和包容。不是人换了,是时光的台阶踩得多了,心站得高了,俯视下视野宽广了,看得全看得清了,学会了悲悯许多人许多境况下的“趋利避害”,“不得不”或者“稀里糊涂”。
这些就是不年轻的我看《北京北京》时的感受。
冯唐的《北京、北京》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像是他本人的一部回忆录,追忆年轻时他的友情、爱情,他的轻浮荒唐与刻苦勤奋。小说里到处都是男性青春里不遮掩的荷尔蒙。
这本小说以喝大酒开章以喝大酒结尾,中间也处处有酒,这或许就是它另类的原因吧。我总觉得作者总是在酒后才敲下每一章节的每一个字:思维只有在酒后才能腾云驾雾,倾诉只有在酒后才会不羁、酣畅、无遮无拦,甚至连龌龊和猥琐也不屑遮掩。而伤感,不年轻时回忆往昔时特有的伤感,赤裸、直白、痞子式的笔调也遮蔽不住。
学医出身的人,喜欢做病理解剖式的描写,一把尖刀,镟开岁月的门,剐开结茧的心,把自己光鲜的外表遮盖的内心和行为,纯粹的、龌龊的、见得了阳光的,见不得阳光的都一一病理切片似的摆上台面,用一种喝大了酒,俾睨着,“我是痞子我怕谁”“我写啥你管得着吗”的态度痛书着记忆中的青春。粗俗和文雅相杂,下流和幽默并行,在若无其事中伤感,在戏谑调侃中痛心,在没心没肺中落泪。
年轻到不年轻,时光在前行,容颜在苍老,心灵在蒙尘,唯一还闪着洁白的光的,还带有纯粹的气味的大概是酒后梦回青春,未醒时梦里落到梦外的那一滴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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