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二,貢
多年的艰辛治水终于得到回报,帝舜摄天子之政一十八年的时候,在洪水的重灾区衮州,“桑土既蚕,於是民得下丘居土。”(史记夏本纪)。人民又可以安居乐业了,诸侯都开始讴歌帝舜的功德了。作为治水之工共工的大禹凯旋了,可以想见被人群簇拥跛行的大禹神情肃穆,心情并不轻松。因为他早已预见到一场不可避免的腥风血雨即将到来,作为杰出政治家的大禹才刚刚开始。
熟悉本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治水得到的土地,共工一族是有理由收取赋税的。现在同样的情形在衮州(至少)出现了,而大禹也立刻,就以“貢”这种赋税形式名正言顺地向万民征收了。而且,貢字的构造就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了我们这种赋税的性质,那就是给“工”的貝。工,只可能是治水之工,貝,则是古时偶用来作为货币的一种。如果不是太错的话,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知道,在舜禹时期,至少在衮州一带,实物交换被貝这种一般货币所取代了,当时此地一定随着社会的分工,出现过十分繁荣的商品经济。各部落上貢的供治水用的成千上万的各种物资包括生活资料齐集于当时禹的治水所在(可能是阳城,也可能有好几处基地)。治水之工人数众多,物品交换频繁,使用实物交换是十分不方便的。而当时金属很少,文字可能比金属还少,无法作为货币。变通的方法是治水之工们将在治水过程寻到的珍稀的贝壳经过公示后,由禹仍定为可流通的一般货币,籍着这方便的貝,工们取材取食于共工。因此虽然农人上貢来的东西并不是貝,但负责记载的是共工,在他们看来,这些上纳来的东西,就是“貢”了,于是就以此名之了。又由于这些珍稀的贝壳往往是要在大力地掘土或是治水之后才能得到,举措得当的话,说不定还能起到“奖金”的刺激作用呢。
必须指出,虽然之前共工氏内也有了“九有”这样类似的赋税制度,但是像禹这样名正言顺地在天下(其他各州肯定也有依法炮制的,虽然规模可能不及衮州)实行贡赋制度的,亘古未有。贡赋制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想身处今世的我们应该感切量深。就这样,产生国家所必须的贡赋制度这一基石就借着一次滔天洪水和共工阶层的巧妙结合,在中华大地上施行了。但禹清楚地知道,他所要建立的新的秩序(国家)还只形成一半,上层建筑尚待构建。共工的老对手祝融们,是不会甘心就这样退出历史舞台的。
有同样预见的还有帝舜。我无法在这里探究身为神巫最高领导者的帝舜为什么会甘愿让神巫退出统治权力的中心。也许是自己的身世使然,也许是神巫中的死硬派一味的反动,又或许是帝舜瞻望到了体现在禹身上共工阶层的远大前程。不管帝舜如何想,从史书上的记载来看,在得到禹对其帝位的肯定支持之后(后详),帝舜也确实是这样做的。正是由于在大禹在外治水期间,帝舜实施了一系列的政治手段来尽量减少即将来临的惊世巨变引起的阻力。据史记记载,帝舜首先举用了帝尧时代为能举用的才子“八恺”,“八元”共16人。举八恺,使主后土;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又流放了四凶。这些人事上的安排都是光明正大的进行的,但是其背后深深的用心,却历来罕有人道出。举用才子,当然是举贤用能的一种表现,但同时也是借机剪除死硬派神巫的好机会。而举用的这些人肯定是更倾向于共工一派的,反之我们也可以想见这些人在尧时由于被死硬的神巫阻挠而未能被任用。流放四凶,是因为这四族都是有别于神巫和共工方式的另外一些社会形态。虽然这四族为当时天下恶之,但是保不住在共工阶层与神巫阶层的争斗进入白热化时,其不与神巫阶层结盟。不如现行将其流放二千里,使不得与神巫相通。待天下大局已定,自可徐除之。
这样就可保无虞了吗?没有,还有一个极危险的心头大患尚未除去,一番争斗,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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