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说好要写一个小感悟的,这本书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三年后推出的作品,有人说是一部恋爱百科全书,所以最初是希望读过之后,对爱情有所领悟的,然而读完之后还不是很懂所谓的“爱情”,或许和经典对话需要人生阅历与积淀。
书内容相对庞大,好在边读边记录,很多内容不想提及,仅是一点点感受。
我想我是比较欣赏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书中是这样说的“八十一岁的他,仍旧保持着温文尔雅的风度和振奋的精神,穿衣考究,工作井井有条。”尽管可能会觉得古板,我想这是高度的自律,不仅如此,他对于所生活城市的热爱,不同于其它有声望的人们,正是这份爱恋之深,让他在所有人喧嚷自己骄傲的出身,歌颂这座城市历史上的丰功伟绩,它珍贵的文物,它的英雄主义和它的美,却对时光对它的侵蚀视若无睹时,乌尔比诺医生选择尽自己所能贡献这座城市。
1.从法国学成归来,运用全新有力手段制止了霍乱的流行。
2.从家产中捐赠以创建医学协会。
3.督促建设城里的第一条高架水渠。
4.第一个下水道系统,取代了西班牙建造的污水沟。
5.建立起了有棚顶的市场,使原本垃圾成堆的灵魂港湾符合了卫生标准。
有人评论他和妻子费尔明娜·达萨之间没有爱情,可他对于社会的责任感加之温文尔雅的风度,我不相信一个女孩不喜欢。至于是不是爱,我也不知道。
初相遇时她十八岁,优雅早熟,还有点高傲,他二十八岁,仪表堂堂,文质彬彬,他的翩翩风度和殷实的家境迷倒了周围很多姑娘。她被别的医生误诊为霍乱,所以他前来诊断。自此他开始追求她。“他总是津津乐道,说他们的爱情是一次误诊的果实。”
最感动的是新婚初夜的那种小心翼翼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可小说中是这样说的: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他。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在那一个晚上,他们什么都聊了,一直聊到天亮,就是没有谈到爱情,以后也永远不会谈到它。…”
说实话,我是不理解的。
关于新婚旅行回来后的生活的描写,充斥她着对医生家庭的厌恶,结婚将近三十年之后,又变得好似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彻底了解了对方。他们一起克服日常生活的误解,顷刻结下的怨恨,相互间的无理取闹,以及夫唱妇随的那种神话般的荣耀之光。庆祝金婚以后,随着年纪越来越老,越是相互依赖,谁都说不清是因为爱情,还是习惯使然。还记得书中关于医生每天清晨起床带给费尔明娜·达萨的痛苦和一件关于肥皂的生活琐事的描写。种种的故事,也说不清两个人到底是不是有爱情。
不想提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自认为爱的有些变态,他就像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影子,自私,阴郁,打着爱的名义,暗中欣赏她迷人的风姿,想要纠缠一辈子伺机而动,却和很多女人有着混乱的关系,他的所谓的爱,让我感觉很压抑。
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我真心不理解。我记得我的初中老师曾说过,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最终都会变成亲情。所以一直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
毕竟我是九零后,还没有经历过书中的种种,或许多年以后回头再读这本书,感受会有不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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