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在成为落爷之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骚年,家里边管教甚严,晚上超过八点以后不能出门,吃饭的时候不能发出声音。
就算是远离了父母的束缚,在一个遥远的不能再遥远的地方上大学,他也只是默默的徜徉在书海里,依旧翻不起浪。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落落身上最合适不过了。刚毕业的他在一家安安稳稳的国企上班,一切都是按部就班的来,直到他认识了另一个人:骚爷。
其实他本名不叫这个,甚至跟这个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落落,oh不,落爷非要这样叫他,因为他教他抽烟喝酒嫖女人。
身体内多年集聚的荷尔蒙如同洪荒之力一下爆发了,落爷学这些比谁都快,以至于几个月以后,骚爷也开始叫上了落爷。
落爷觉得安稳的日子已经满足不了他了,于是他什么都没跟家里说,就辞了职,用着仅有的一点积蓄浪荡在世界各地。
他学会了吉他、冲浪、唱歌,所有可以撩妹的手段,落爷都开始涉猎。
落爷爱上了蹦极,这项令人脸红心跳的运动,在他的心中甚至与上床没什么区别,都能给他带来极致的愉悦感。那种一瞬间欲望喷薄而出的感觉、心灵和身体的征服感,使他对于这两种运动爱的难以自拔。
在人们所称之为“艳遇之都”的大理,落爷又睡到了一个美女,性感的大红唇,飘逸的大波浪,一双美腿占据了视线的三分之二,在右手上有一个纹身,至于是什么,落爷并没有看清楚。
只要那个女人在床上妩媚一笑,落哥就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纯情小骚年。
"你好像一直在看我?"
"额…好像,是的"
落爷这是这几年来第一次说不出话。
接着,他们睡了。
但是第二天一早,阳光刺破窗帘,落爷祛魅了。
爱情没有任何魔力,最多也就是魔术。昨晚还如胶似漆的女人,在密室里消失,不见肉体,不见尸体。
他从马桶找到垃圾桶,从客厅找到阳台,却依旧没有见到她。
一怒之下,落爷抹去了一切那个女人存在的证据,继续浪荡,他发誓,绝不再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动心。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有一天,落爷去了一家酒吧,里面邂逅了一个人,短发,牛仔裤,牛仔衣,除开精致的五官,最让人过目不忘的是浓郁的眉毛,不同于柳叶眉一字眉这些,那是一种落爷没见过的眉毛,好看,落爷只能这样形容。
兴许是多年的流浪让落爷自身有了一种独特的魅力,那个人不停的在看他,不停的看。
终于,端起了酒杯走向了他。
"我一直在关注你",是一个低沉性感的声音。
爱情的魔力放佛在这一刻开始起了作用。
放佛当年对他说“你好像一直在看我”的女人一般。
突然,落爷觉得这样也很不错。
落爷和酒吧开始了各种各样的约会:逛商场、看电影、吃东西。
"我想睡你",落爷终于开口了。
"房开好了?"
"嗯"
落爷还是如愿以偿。
其实,有些时候爱情并没有世俗想象的那么困难。一个人过,就算孤单,也可以很快乐,因为你有心灵的自我,可以把孤单过成一种境界,直到你遇到一个什么样的人,让你从此迈不开腿。
酒店门被相拥的两人蛮横的冲撞开来,台灯在一阵摇曳之后,终于撑不住了,倒了下来,灯泡碎片撒了满地,一片漆黑。
落爷坐在床边,静默的点上一支烟。
眉头轻皱
"有什么事吗?"
"没有,脱衣服吧,今晚你是我的"
虽然落爷已是花丛老手,但是落爷其实不是爷,他会脸红。
脱下最后一条裤子,落爷惊叹了。
"什么?你竟然是女的?"
落爷往后退了三步,表情错愕。
他已经好像更喜欢男生多一点。
今晚的风,比喧嚣更嚣。看来在内行的道路上,落爷还要走很远。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落爷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