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给某某的一封信”。
一个贫困乡村小学生,他的世界就这么大,能与之写信的人一个巴掌就数得出来。我那时候十分内向,一般有什么不敢当面说的话,当时在心里就控诉了,控诉完之后当场就没事了,方便又快捷,阿Q又腹黑。
但是有件事例外,那就是父母吵架。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躲进房间蜷缩在角落里流泪,父亲恶狠狠的表情在脑海挥之不去。
一般小孩子形容父亲时,都会用“敬畏”这个词,而到我这里,只剩下了“畏”,如果能躲开他,绝不出现在他眼前,如果躲不开,每一秒都在提心吊胆。
可是这一次,母亲哭得实在太伤心了,断断续续传进耳朵的好像出现了“离婚”二字。这无疑是世界末日。
这时候我想起了那篇未写的作文,壮起胆子,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内容我现在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边写边哭,写了整整7页作文纸。
那是我第一次写作文写这么多字,第一次被老师点名夸赞作文写得好,第一次被老师在全班面前朗读自己的作文。
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文章能让人哭泣。
很多年之后,一个小学同学偶然跟我聊及此事,还在说自己没想到会听哭。
后来我到另一个镇上读初中,内向敏感又爱哭的我很不受同学的待见,就连小学时候一起玩的小伙伴也对我十分冷落,直言嫌弃我哭的样子。
我就强迫自己笑,无论他人说得好不好笑,我都会笑上几声,后来果然好多人愿意带我玩了,虽然他们不知道我为什么笑。
而心里委屈和想哭的时候,我就努力忍着,拿出日记本,把想说的想骂的怨愤的事情给记下来。不光是这样,我还学会了写故事哄自己玩,在自己虚构的童话故事欢乐畅游。
有一天,我写日记本里的故事有人在偷看,我惊恐又恼怒,可当听他说很喜欢这个故事还想看后续的时候,我立马又转怒为喜,原谅了他的冒犯行为。
后来,他成了我初中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原来,写作还能让我交上朋友。
但真正让我喜欢上写东西,是在高中。
高中的时候,接触了很多文学作品,尤其是那些惊艳的古诗文,一字一句都扣着心扉,我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桃花源。
我笨拙地模仿着那些句子,为写一篇800字辞藻华丽的文章,不惜花三天时间苦思冥想。每每写下只言片语来,内心都有莫大的满足感,把这些散落的句子收集起来,视若珍宝。
作家这个词在我心中有着不一样的重量。
我曾小心翼翼地向老师询问,而老师却劝我不要轻易尝试当一个作家,无数的文艺爱好者,都死在了路上。
初听惊讶,继而失落,好像看到了一个落魄的年轻人,正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对着斑驳的墙壁伏案流泪。这个想法就此逐渐沉寂,最后扔到了一个不显眼的角落。
此后多年,我断断续续也会写些东西,每每完成,还是会欣喜,激动,有莫大的满足感,但也仅此而已了。
工作后,以工作场所的半径画一个圈基本上就包括了我百分之九十九的日常活动范围。不甘心成为一个重复劳动的设备,我一点点拾起了纸笔。
一天晚上,在得到上听古典的专栏,听到一半的时候,我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两个词推开封闭已久的大门,捧出一副盔甲,告诉我赶快离开此地,披挂上阵,为梦而战。
这两个词,一个是“创作”,一个是“传播”。
有人说,梦里梦到的人,醒来就要去找她。这个“她”,可能是你一直深爱的人,也可能是你内心深处的梦想。
我想不断写出有趣有料的文字,然后把它传播给更多人。
但梦想是个奢侈品,想拥有必然要付出代价,甚至还要冒很大风险。
我素来是风险厌恶者,稳一点慢一点才是我的风格。权衡再三,分析利弊,本是有点,只是过分的小心谨慎也造成了优柔寡断,迟疑不决。
但是这一次,我决定冲动一次。
毛姆所著《月亮与六便士》里有一句话:“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
这是小说主人公的一句话。
看这本书时我极其不舒服。我讨厌主人公的冷血无情,又羡慕他为自己而活的决绝。他让我分裂,让我挣扎,让我扭曲,他蔑视的眼神和嘲讽的口吻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
我的确不能像他那样自私地活着,但我决定和现在的生活说拜拜,用青春的余热向梦想走上几步。
我不知道能走多远,但总要开始走。
现在,我要开始种这颗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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