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帮”绝对不是历史上的“四人帮”,这要是放在以前,是要被打倒的。
“四人帮”的故事很有趣也带着很多青春的故事。我们的结缘是在高一,但熟悉确是在高二。
刚认识舒舒的时候,是她经常跑到我们班级找她另外的朋友,所以有时候也会有打招呼,只不过是陌生人之间的点头之交。有接触的一次,是在一次高一的晚自习,刚好我手机没电,需要打个电话,询问了一下班级里没人有带,刚好她在门口,于是她朋友告诉我,舒舒有,跟她借一下,没关系的。在那一次才知道她叫什么,在那一班。后来高二彼此熟悉,说起这件事,她却全然不知,问我有这事吗?真想给她几个白眼,让她自己体会。
红红的话,高一那时候分宿舍,她原本跟我一个宿舍的,但是硬过开学一星期也没见她人。原来她家离学校也不是很远,看到学校住宿环境有点不喜欢,她就回家住了。所以那时候来办手续退宿,才认识她的。后来也是遇到也是笑笑的打招呼也不熟悉。最后自从同班之后,她是那个怼我不看时间地点,怼完自己还哈哈大笑。
另外的她,很传奇,在高一那会,她因为一手好字,所以被广为流传。那时候她跟我初中的好朋友同班,我有事没事也是往他们班里跑,但是很奇怪,从没在他们班级见过她,这个人传奇到还有点神秘。其实我特别想认识她,我对于写字好看的人没有抵抗力。(别慌,性取向正常)升高二那会,知道她和我同班,所以第一个关注便是她,可能字好看的人会有点臭脾气,前两周的时候,每节上完之后,她都是趴着睡觉,不然就是听歌。特别是到午休的时候,翻了一下书接着肯定是带上耳机睡觉。我观察的还是很透彻的,后来我就厚着脸皮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她搭讪。我觉得如果我是男的,肯定不缺女朋友。知道她喜欢上海,我都能变着法送着有上海标志的小礼物或者一本旅游的书或者明信片,记得送的最多应该是明信片。后来聊着聊着,发现彼此之间有很多共同的观点,还挺契合的。她写的字真的好看,比我的好看很多,我还留着一张死皮赖脸要来的写着陈奕迅歌词的真迹,现在还夹在我的笔记本里,心情不好看着它都很愉悦。熟了以后,真的怼我也是不看日期的。
这是我认识他们三的过程。我们的故事,在高二高三那会,就是四人吃沙县吃出来的。最怀念也是那时候,因为他们每人一吃都得吃两份,还说吃不饱的那种。我笑着舒舒,是只猪;笑红红吃的都没吸收,一直那么瘦;对,那个传奇的叫漫漫,她是个饭桶。红红和漫漫是同桌,我是隔壁的同桌,舒舒是我隔壁的同桌。(自行想象吧。)所以座位离的近,约吃饭是很正常的,只不过约多,就更加熟悉。
再到后来四人分了三个城市读大学,舒去了惠州,红去了清远,我和漫漫在广州。一年见面的次数减少了,但我们还是会排除万难会面的。最欣慰的就是都参加了彼此之间的毕业照,都说毕业照是人生重要的一个过程。刚好我们都参与了彼此之间人生一个重要的过程。
虽然现在四人,有两个娃是有男朋友的。无论怎么样,作为闺蜜,都非常真诚的祝福他们。哪怕以后不是这个人陪着你到最后,但我想告诉现在陪着你们的这个人,珍惜她们,别让她们然到伤害,不然我是除了她们家人外第一个不答应的。
人生在世,你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真正能陪你谈心的没有几个,所以我格外珍惜她们每一个人。
友情是除亲情之外的另外一种含义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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