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管理到底好不好呢?
很多地方因为重视家族,重视血脉、所以在公司和组织管理上有很多的特色。譬如把官员称为父母官,把公司部门的群聊命名为温暖的大家庭。这样的关系模式会给人一种归属感,使人很快产生信任。将对自己家庭的正面感情带入到这个构造出来的“家庭”中,会让合作更加紧密,更富有建设性,更具有集体意识。这是家族式管理的优点。
但这种模式也会有一些弊端,如:家庭中的长辈往往拥有决策权,他们掌控更多的权力并且往往可以命令晚辈做事。但是在组织中领导的权力远远不应有父母那么大。领导和下属是合同关系而不是亲属关系,其权力应限制在合同范围内而不是像父母的权力一样宽泛。以“父母官”的权威压迫下属加班做事侵犯了下属的权力,却迫于和谐家庭的氛围而无法诉说,即使诉说了也难以被重视,因为在“和谐的大家庭”里“和谐大于一切”。和谐,即意味着没有矛盾,但矛盾是永恒存在的,矛盾代表着人与人各自追求的差别,代表着维护自己的权益。家庭式管理注重和谐反而会抑制每个人对自我权益的保护,甚至权益受到了侵犯而不自知。组织中的契约和合同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明确的界限,而家族式管理让这个界限模糊,从而使人有了可乘之机。
那在什么情况下家族式管理会发挥优点而减少缺点呢?
我认为是在组织发展初期。一个组织在发展的初期,会面临很多决定生死的困难和阻力,因而需要更强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从而突破这些困难。这时的组织规模较小,家族式管理使人减轻戒备心反而更容易看出哪些人会利用规则的模糊去占便宜,从而去规避这样的成员。但是随着组织的扩张,人员愈发复杂,就需要一套公认的,完善的合同或者契约来管理人的行为,这样在组织中人们做出他想做的,得到他应得的,才会更加合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人人的能力与需求各不相同。人数越少,志同道合的可能性越大,人变多了,自然这种可能性就会小很多。家族式管理适合志同道合的人,拥有更多的权限去集中力量,而不适合不同志向的人,这对他们而言是在侵犯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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