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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保证1

民法典——保证1

作者: 朱泙漫 | 来源:发表于2021-03-07 08:58 被阅读0次

    保证保证合同,保证条款,保证人身份的签名,第三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做的保证,债权人未拒绝)

    一保证的从属性

    1效力(成立)上,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不成立),从合同无效(不成立);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承担责任(缔约过失);例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2内容与范围上,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债权内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3债权转移上,未通知保证人,不对其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对其发生效力);例外:约定禁止转让的,要经过其书面同意否则不承担保证责任

    4债务的转移上,免责的债务承担,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同意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有约定除外。并存债务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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