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晚上散步总在小区看到这样的景象:两个女人相伴而行,一个女人手上拿着唱机,放着歌曲,慢慢挪着小碎步,时不时地张望着身边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女人左手别扭的弯曲着伸到后背,一直这么架着,上不去下不来,似字母“L”,右脚艰难地往前挪,每挪一步都要使劲地拖着左脚,弯弯扭扭似要跌倒,却又固执的独自行走,穿着打扮倒也是整洁得很,头发也梳得整齐。
看起来,这个女人年龄不大,五十岁左右的样子,或是中风了吧。得病前应是一位整洁、利落、好强之人。想来,拿着唱机的女人也许是保姆,俩人之间并没有交流。
每每看到这样的景象,我都不自觉地联想到自己,近几年身体并不是很好,光鲜亮丽地背后总是些无奈。假如有一天,真要是得重病或是瘫痪在床,我能忍受吗?
朋友说,真要是到了那一天,你不忍受也得忍受。人为了活着是可以接受一切的。虽然说得很有道理,但我仍然认为自已不能忍受,哪怕到了那种境地,我也希望能有尊严地离开。
朋友之前乳房有个结节,需要动手术,医生是位男医生。我调笑她,能接受男医生那样检查呀?她说,在陌生男人面前脱衣,被人摸着捏着,虽然是医生,但也是尴尬啊,恨不得钻地缝里去了。可是人到那种地步了,还有啥尊严可说呢,治病要紧。
我会怎样?我会选择女医生。剖腹生产时我就不要男医生。虽然理智告诉我,人家是医生啊,想太多了吧。可我始终无法接受。那要是没有女医生呢?怎么办?也许我会逃避吧。
曾看到已经自杀的《求是》杂志曾副总编、著名杂文家朱铁志的文章,他写了一段关于疾病关于死亡的文字:
“我知道我虽然叫“铁志”,但其实意志很薄弱,很可能经不起癌症的痛苦。我不想辛苦挣扎一生,到头来再丧失做人的起码尊严,缠绵病榻,身上插满各种管子;也不想家人为我的生不能、死不得而悲伤难过;更不想单位为一个已经完全不能生存的人发工资、报药费,增加额外的负担。我甚至还有一种或许自私的想法,就是不想以肉体的痛苦成全子女的孝道和医生的人道。病长在我身上,痛苦是自己的,而那些外在的道德评价要以一个病人的痛苦作条件,不是显得有些残酷么?我的家人、我熟悉的医生,没有一个这样的人。虽然我们国家至今没有安乐死立法,在我的有生之年也未必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呼吁这样的法律,并且非常愿意身体力行这样的法律。即便我做不到“生如夏花之绚烂”,但我期待“死如秋叶之静美”。”
有尊严地活,有尊严地死。
有一次半夜,躺在床上突然觉得无法呼吸,猛地坐了起来,使劲吸气吐气,还是觉得空气不够用,跑到阳台,张大嘴巴,还是不行。恐怖扑面而来,死亡扑面而来。那一刻突然留恋起这个世界。曾经自以为对待死亡的洒脱呢?你不是不怕吗?为何事到临头反倒是怕了呢?
一个叫达克顿的外国人,曾以为除了双目失明以外能够忍受生活上的任何打击,可他在60岁的时候,却真的双目失明了。这时候,他说:“噢,原先失明也是能够忍受的呀。人能够忍受一切不幸,即使所有器官都丧失知觉,我也能在心灵中继续活着。”
其实每个人有一条韧性十足的命,它远比我们想象中的那条命耐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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