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专门整理分析一下D/P这个付款方式。
第一,D/P中against的先后问题
D/P的英文,本身是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付款交单。
但是很多朋友的疑问是,against前面是“后的部分”,后面是“先的部分”,那D/P就应该理解成“文件在付款后”,通俗理解是“先付款,后交单”,所以才会翻译成“付款交单”。可现实中,为什么我们要先把单据交给银行,再收钱,这不就变成“交单付款”了?是不是违规操作呢?还是说,理论是理论,现实是现实?
就好比关于T/T的付款方式,我们常常会说,余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款,英文是balance against the copy of B/L。这里也有against,就是“在什么什么后面”,就是先给提单复印件,客户再付款。
所以许多人不知道的是,为什么D/P的理解,会变得跟字面理解不一样?难道against这个词,在这里的解释不同?其实当然不是,真正的答案是,D/P的翻译,是针对于客户的,不是供应商。从客户的角度,他需要给银行付款,才能够从银行拿走单据。这就是“付款交单”的真正含义,而不是从供应商角度去分析,那你永远无法分析出来。
第二,D/P的具体操作
其实,D/P我们可以理解为,没有信用证的一种信用证操作。说白了,操作方式和思路,基本跟信用证一致,差别就在于,没有信用证这个东西存在。
简单来说,具体的流程就是,在接单的时候,跟客户协商好,需要提供哪些单据给银行,比如提单、发票、装箱单,这是老三样。有些客户可能需要产地证之类的,或者其他的一些单据,都要事先沟通清楚,如果单据方面自己没问题,这第一步就完成了。
第二步,出货后,把相关单据提交给银行,然后等待收款。其实D/P就是一种托收交易,单据本身是给客户的,只是委托银行代收而已。这个环节,是为了避免客户违约的情况出现,银行在没有收到客户钱的情况下,是不会擅自把单据给客户的。虽然也有小银行可能违规操作,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银行的信誉,往往是高于客户的企业信誉的。为了一个客户的一个订单,银行拿自己的前途和信誉冒险,这个可能性很低。
第三步,银行收到单据后,就会提示客户付款,比如承兑汇票,或者直接从对方账户里扣除等等。只有银行收到款项后,才会把单据交给客户。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付款交单的步骤,客户先付款,银行后交单。
第三,风险的考量
在我看来,D/P和L/C的风险等级,几乎是一致的。只是在学术上,大家都会认为,L/C比D/P安全。理由是,信用证的操作,是单据交易,只需要单据完全符合,递交给银行,银行就必须付款。不管最后客户付款或者不付款,都不会影响你收钱。
很多教科书上这样写,可其实我并不认同。没错,信用证的确是单据交易,但是你又如何能保证,你能完全满足条款呢?比如有些单据,是需要客户配合的,像第三方的测试报告之类的,我们不认为第三方公司,会配合客户造假,但是如果客户错误引导,加上一而再的拖延,导致信用证逾期,导致单据不齐全,其实照样无法交单,照样银行要跟客户确认这些严重不符点的问题。而这些东西,都是教科书没法教给你的,只能通过自己的经历和试错,不断总结经验。
而D/P,虽然没有那份信用证,教科书上也会告诉你,这是客户信誉,不是银行信誉,银行仅仅是托收方,如果最终客户不付钱,银行也没办法,但是银行不会把单据给客户。也就是说,客户想不付钱,但是拿走单据去提货,还是很困难的,现实中很难办到。
从风险程度考量,你说完全没风险,这是不可能的,做生意怎么可能没有风险,无非是风控和评估的问题。如果要做到100%无风险,那唯一的办法就是100%前T/T,说白了,就是先付全款,你再安排生产,那是不担心对方违约或者取消订单,因为所有钱已经收全。
可换过来看,对于你是0风险的事情,那客户就是100%的完全风险。因为你随时可以违约,随时可以跑路,客户要报警,要打国际官司,是非常困难的。
在某种程度上,我个人的观点是,D/P和L/C,相对而言是比较折中的付款方式,如果还是不放心的,可以做信保,再多一道保险上去。万一碰到出货后,客户倒闭这种情况出现,还能找保险公司理赔货款,这也是一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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