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壮麟等(1994, 2007)从广义上理解和应用Krashen的习得/学得理论,将习得分成三类:完全习得(acquisition proper), 即Krashen原意的标准;指导性习得(guided acquisition), 即由教师发起、学生参与并加以选择的课堂互动,教师在课外为学生准备各种学习材料,动员学生组织各种课外活动等等;自学性习得(self-instructed acquisition), 即学生自己“有意识地”通过各种途径在课堂外提高英语。很明显,后两种正是课堂教学环境下的外语习得,依据此种理论,习得在中国的英语教育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胡壮麟等(1994)指出,为了充分发挥习得的作用,英语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创造出模拟的目标语境,发挥教师在指导性习得中的作用,并鼓励学生多与英美人士交流,积极参与运用英语的场合,促进自主性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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