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梁弟,跟我一起吃饭。”阿宝朗声说道。
“我,我也刚吃——”梁晓静扬了扬手中的饭碗,迈过门槛;说着,走进了阿宝家的客厅。
“来,坐这儿——”小赵说着,将一张小板凳放在了饭桌前,示意梁晓静就座。
尽管也不是第一次来,坐下之后,梁晓静还是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这屋子。
这屋子内空约三四十平方米,靠近大门一侧,也就是摆放饭桌的一侧,铺了数十块火砖。时间久了,早已看不出原来的色泽,也就是说跟泥土的颜色差不多了。当然,比较合理的猜测,应该是青砖;如果是红火砖的话,似乎还不至于泯然于泥土。整个内空呈长方形,视线尽头处,偏南一侧有一个泥质的小平台,平台上摆放着一架木楼梯。由于饭桌和木楼梯之间尚有五六米的距离,这木楼梯就显得有点灰暗了。当然,即便这楼梯再光鲜一点,梁晓静也不会看太久:因为,此前他曾多次听说,阿宝前面的那个老婆,就吊死在这儿。这木楼梯,自然是用来上楼的。阿宝家面积有限,多了一个木楼,也算勉强住得下了。木楼梯偏东北一侧,是一个石头房的门口,由于没安装板门或是帘布,就只能说是一个长方形的口子了。这小石头房,也就是阿宝家的厨房了。
“梁弟,来,尝一块猪肝——”阿宝说着,将一块猪肝夹到了梁晓静的碗里。
梁晓静也无暇多想,就慢慢地嚼起来。
“味道,味道怎么样?”只听阿宝这样问道。
“嗯,不错,很好吃!”梁晓静由衷地赞道。
平心而论,阿宝的厨艺相当不错的。
梁晓静边吃边想道:阿宝的这个午餐,蛮丰盛的。看来,这几天,他的运气不错啊。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迟迟不肯洗面革新,重新做人。只是,人家口袋里的钱,就这么好拿吗?那,那可是人家的血汗钱啊!
“你看,”阿宝说着,朝小赵扬了扬眉头,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人家梁弟也说好吃——”
小赵撇了撇嘴,轻声说道:“我,我就是觉得有点苦——”说着,夹了一块廋肉。
阿宝嘿嘿一笑:“苦,没有来吃才苦!”说着,夹起一块猪肝,大口大口的嚼起来。他之所以要嚼出声音来,显然是想气一下小赵。
小赵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夹起一根青菜,边吃边回应道:“哼,我才不稀罕呢!喜欢吃,你就多吃点——”
“那,那是当然的——”阿宝说着,用瓢羹舀了一口菜汤。
梁晓静心里暗自好笑:原来,我是在充当“裁判”了。不过,猪肝确实是很好吃的,小赵不喜欢,多半只是个人的口味问题。当然,挑食是不好的。前几年,能够把饭吃饱,就相当不错了。
再过了一会儿,只听阿宝这样说道:“小赵,你,你去过贵州吗?”
小赵抬起头,眼光里带着一丝疑惑,这样说道:“没,没去过;你,你——”
阿宝放下饭碗,也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点燃了一支香烟,再轻轻地咳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来。
“这,这阿宝,”梁晓静暗自思忖道,“要弄点什么玄虚呢?显然,他,他不是咳嗽,而是在清嗓子。也就是说,他想要说出某些话来。那微笑,既有点诡异,也显得有点得意。哦,他是经过一番思索的,你看,他已经放下饭碗,点上了一支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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