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里曾经有朋友对我说:“但凡古代的东西都可以称之为传统文化。”这句话说得过于武断,但是却折射出了一个问题:传统文化精确的定义和范畴至今没有明确。
正因为如此造就了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和博大精深,内容上讲有经史子集,体用上讲有文化与艺术,门派上讲有诸子百家,种类繁多、角度多变成为了传统文化弘扬上的特点。
但也正因为如此,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话题也时常会引起争论。争论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中国乃至世界文化史上类似的争论持久不断。
但是争论也必须在明确大前提之下,例如法庭上可以有辩论,但是必须先行明确是在哪国法律之下,被告用的是中国法律,原告用的是美国法律,这样的辩论是没有意义的。
西方文化史上,神学与哲学曾经一度混淆,这也成为了中世纪西方文化低迷的原因之一。经院哲学后期及文艺复兴时期,培根等哲学家便开始主张哲学与神学的分离,反对用理性真理去论证启示真理,反对用哲学去论证上帝存在的合理性。因为神学与哲学虽有关联,但是毕竟是两个不同的体系,若再掺杂一些政治目的和历史背景,只会阻碍两者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也面临这类问题,以佛家为例,佛教徒认为那些佛学研究者纯属“记问之学”、“增上慢”,属于亵渎和诽谤佛法。
佛学研究者认为佛教徒很多人根本不通经藏、不明了佛教哲学史,光说些玄之又玄的因果报应,或只会说一些忠孝仁义的道德教化,撒一些心灵鸡汤,根本不符合客观和逻辑。
实际上,两者根本没有分清各自的角色。我们把概念扩大一点,从宗教和道德教化角度入手的是偏“信仰”一面,而从文史哲美这类角度着手的是偏“学术”的一面:
从“信仰”入手,以“信”为先。佛家讲“信为道源功德母”,以相信佛为前提,然后学习佛的教义,接着实践佛的精神,最后证得佛的境界,即为“信解行证”。
从“学术”入手,以“客观、逻辑”为宗旨。客观与逻辑自然要求学者拥有“学术的独立性”,“不能轻信,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事物”,保证治学的严谨。
那么谁对谁错呢?笔者认为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角度不同,或者目的不同。
“信仰”的一面是为了导人向善、修身养性、稳定社会、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国家民族离不开信仰,或者说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是“先验条件”,不需要去论证。如果纯粹从客观上来讲,“信任”是一件很不合逻辑的事情,所有的信任都是基于之前的信息而做出的主观判断,但是未来的事物存在变数,所以“怀疑”才是客观的。但是如果一个人太过“客观和逻辑”,人和人之间便丧失了信任的可能,过于理智的世界并不是合适的世界。
“学术”的一面是为了研究前人的思想,推陈出新,发展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从客观理智的角度去解读文明。如果没有客观和逻辑的一面,那么信仰会沦为毫无理由的“迷信”而不是“正信”,觉得血肉之躯亦可以抵挡洋枪洋炮。
【本文由”感受人文的美丽“发布,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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