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情

作者: 趙德文 | 来源:发表于2018-08-17 17:37 被阅读0次

    法律与亲情的舍割--法律是有温度的。

    案情回顾:2016年12月,威宁县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遂对宋某某位于县城的两处房屋进行征收,共获得征收补偿费2200000余元,其后被继承人相继去世,遂子女因该笔费用发生争议,对搏公堂。

    法与情

    原告诉称:被继承人被征收的赔偿款属于原被告所有,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补偿费。

    法与情

    受理后,法院副院长虎贵银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夲案,在双方代理人举证、质证完后,未进入法庭辩论,虎院长就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论理道德,当事人深受感动,其后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这是一个法与情兼得的结果,来之不易,其中考量着法官的法律把握能力,检验着法官是否通达人情伦理。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法与情兼得的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伦理道德;既符合公平正义,又符合公序良俗。

    法与情 法与情 法与情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法与情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nyti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