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生成一个对象实例,需要先定义一个构造函数,然后通过new操作符来完成。构造函数示例:

构造函数生成实例的执行过程:
1.当使用了构造函数,并且new 构造函数(),后台会隐式执行new Object()创建对象;
2.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给新对象,(即new Object()创建出的对象),而函数体内的this就代表new Object()出来的对象。
3.执行构造函数的代码。
4.返回新对象(后台直接返回);
ES6引入了Class(类)这个概念,通过class关键字可以定义类。该关键字的出现使得其在对象写法上更加清晰,更像是一种面向对象的语言。如果将之前的代码改为ES6的写法就会是这个样子:

注意项
1.在类中声明方法的时候,千万不要给该方法加上function关键字
2.方法之间不要用逗号分隔,否则会报错
由下面代码可以看出类实质上就是一个函数。类自身指向的就是构造函数。所以可以认为ES6中的类其实就是构造函数的另外一种写法!

以下代码说明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在ES6的类中依然存在着。

实际上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属性上。代码证明如下:

当然也可以通过prototype属性对类添加方法。如下:

还可以通过Object.assign方法来为对象动态增加方法

constructor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的默认方法,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

constructor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定义,会隐式生成一个constructor方法。所以即使你没有添加构造函数,构造函数也是存在的。constructor方法默认返回实例对象this,但是也可以指定constructor方法返回一个全新的对象,让返回的实例对象不是该类的实例。

constructor中定义的属性可以称为实例属性(即定义在this对象上),constructor外声明的属性都是定义在原型上的,可以称为原型属性(即定义在class上)。hasOwnProperty()函数用于判断属性是否是实例属性。其结果是一个布尔值, true说明是实例属性,false说明不是实例属性。in操作符会在通过对象能够访问给定属性时返回true,无论该属性存在于实例中还是原型中。

类的所有实例共享一个原型对象,它们的原型都是Person.prototype,所以proto属性是相等的

由此,也可以通过proto来为类增加方法。使用实例的proto属性改写原型,会改变Class的原始定义,影响到所有实例,所以不推荐使用!

class不存在变量提升,所以需要先定义再使用。因为ES6不会把类的声明提升到代码头部,但是ES5就不一样,ES5存在变量提升,可以先使用,然后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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