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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初醒,荒唐了一生

大梦初醒,荒唐了一生

作者: 随笔书爱 | 来源:发表于2016-04-10 15:35 被阅读99次

    南风第一次见到肖轩,是在15年柳絮纷飞的春天。

    连续下了半个月的雨,这天早晨,太阳公公终于从云端探出头来,微笑着望向苍茫的大地,抖了抖火热的躯体,将明媚的阳光撒向人间,把南风所在的学校镀上一层金黄。

    正做着美梦的南风感觉到屁股被冷不丁地被狠狠踢了一脚,瞬间惊醒过来。“疯子,还睡,马上上课了”,(在学校里,他有一个绰号,叫做疯子),正准备发脾气的南风艰难地睁开双眼,见舍友一米八的身影已经背上书包不要命地往教学楼跑,耀眼的阳光照射进来,宿舍笼罩着一层灰尘。

    猛地从床上弹起来,抓起半夜被自己踢到床尾的手机一看,“妈的,还有三分钟就迟到了”,脑海里回忆起班主任戴着掉到鼻子上那度数极深的眼镜站在教室门口,用眼镜下方那对凶恶的眼神看着他,提起长满拜拜肉的手臂指向门外“南风,给我出去,围着操场跑五圈,下次再迟到,翻倍!”

    南风连牙都没刷抓起书包就往教室跑,结果,还是迟到了两分钟。

    “南风,给我出去!围着操场跑十圈”声音震撼了整个教学楼。果不其然,班主任还真是兑现了诺言。

    南风低下头心里嘀咕着:死胖子每天那么早起来还能长出那一身肥肉,既然长得有一身肥肉,就不能慈眉善目一点么。

    抬头却还是堆着一脸马屁精的笑容:“老师,我昨晚学习得太晚了,体力不支,做人不用那么原则嘛,像上次一样五圈可好?”话音刚落,旁边几个同学做出鄙视的眼神和手势。“老师做事都是讲究原则的,这招对我没用,出去!”班主任提了提眼镜,毫无商量的余地。

    操场上,南风穿着白色衬衫的身影在红色塑胶跑道上显得那么渺小,不到一米七的身高,比女生还白嫩的皮肤,粗眉毛单眼皮,习惯在额头两边留着两丝长刘海,有事没事就把头向天空一甩,显得特别流氓。在女生眼里就是个坯子小师弟的角色。

    这时候学校的木棉花开得正旺,火红火红地挂在树枝上,显得那么高冷独特。

    下课铃声响起,一群女生飞也似的奔到木棉花树下,捡起掉落的木棉花当毽子踢,肖轩就是其中一个。

    棉花就种在跑道旁,当肖轩踢出第一朵棉花的一瞬间,砸中了恰巧在跑道上慢吞吞跑着的南风的头部,花汁飞溅开来,喷在他刚买的雪白衬衫上,一句口头禅“妈的”还没骂出口,抬头看到眼前的肖轩,便呆住了,合上嘴。

    阳光下,肖轩上身穿着同样的白衬衫,下摆塞进黑色长裙里,白皙如纸的皮肤,齐腰长发披在肩上,大大的眼睛充满歉意地望着南风,睫毛长而粗。脸上惊慌失措的表情,就这样走进了南风的心里,抵触到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有那么一刻竟有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一砸,竟让两人成了“不砸不相识”的好朋友,互相介绍后才得知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城市,同届不同专业的学生。

    南风本以为肖轩是个很温柔说话特腼腆的女孩,不想熟识了以后每天左句疯子右一句疯子。“疯子,我渴了,去帮我买瓶水”,“疯子,我心情不好,陪我去海边”,“疯子,我在书店找到了一份兼职,我怕被人骗了你见找不到我了,所以,陪我去吧”。南风虽嘴上说着“自己没腿吗”,但每次都乖乖地被肖轩牵着鼻子走。

    南风说,第一次见到你觉得你斯文得像邻家小妹,是一骂就哭,一碰就倒女生,没想到你这么彪悍,有点斯文败类。

    于是,肖轩就有了“败类”的绰号。

    肖轩有一个计划,明年一定要去四季如春的云南,那个传说中美丽的“香格里拉”,据说那里有雪峰峡谷、金碧辉煌且充满神秘色彩的庙宇、被森林环绕着的宁静的湖泊、美丽的大草原及牛羊成群,也就是她一直向往的看到世外桃源——迪庆高原。

    他们就这样如相识了好多年的老友般心心相惜地走过了第一学期,随着假期的临近,今天是他们在图书馆兼职的最后一天,傍晚时分,一群醉汉搀扶着从门口蹒跚而过,大声唱着模糊不清的山歌。

    南风和肖轩像往常一样收拾着顾客看完的书本准备打烊回校,肖轩偷懒地坐在旁边看着南风收拾,头靠在手背上,眉眼紧皱,显得很疲惫,灯光微弱的书店,南风察觉到肖轩的不对劲,平时活力满满,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干的活说不定比自己还多。

    “败类,你被鬼附身啦?干嘛呢你”

    “你才被鬼附身了,我只是…”说话的同时肖轩站起身来,没等话说完,眼前冒着金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把南风吓坏了,抱起她柔弱的身体,用手一碰额头,烫得像她最爱吃的烤红薯,南风慌忙地叫来了图书馆老板,在老板的帮助下打了一辆出租车,把她送到了医院。

    南风心乱如麻,明明只是小小的发烧,却感觉她会就此离他而去。在充满消毒水味的医院,寂静得让人感觉背后丝丝凉意,他就这样病房里守了一整夜,为她倒水,擦汗,并打电话通知了肖轩的父母。

    凌晨五点,肖轩终于退了烧醒了。爱女如命的父母连夜赶来,并把她接回了四川老家。

    南风的假期很少回老家,碍于家庭经济的紧迫,他应聘了一家酒店服务员,准备为自己赚取下学期的生活费。

    半个月没有肖轩的消息,每次打电话得来的总是系统的自动回应“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直到一个月以后,酒店打烊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南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住宿,把自己往沙发上一扔,便睡得不省人事。朦胧中他感觉手机不停地振动,但已经没有力气去接。等到醒来的时候,打开手机,未接电话有18个,显示的备注正是“败类”。猛地翻起身打了回去。

    电话那头,是肖轩的母亲。

    “你好,你是我女儿的好朋友南风吗?”声音带着疲惫与悲伤。

    “是的,啊姨,肖轩还好吗?我一直在等她的消息,我联系不上她”南风顿时意识到,肖轩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火车上,南风带着痛苦且迫切见到肖轩的的心情,前往回四川的路上。空洞的眼神望着窗外,风景快速地掠过眼前,南风再无暇顾及,耳朵里一直回荡着肖轩母亲的话“回老家以后,她持续地发烧,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说她得了白血病…”

    第二天早上,南风来到肖轩所在的医院,病房门口就能听到肖轩的声音:“我不要我不要化疗,我不要剃光头,你们让我死了算了”,任父母亲戚怎么劝说怎么哄都无济于事。这一刻,南风心疼地掉下了眼泪,转身离去。

    理发店里。

    “理发师,剃头”

    “行,帅哥,最近有一个特别流行的发型,要不要试试,您的头型非常适合”

    “不用了,给我剃个光头”

    两个小时以后,南风又来到肖轩的病房,众人已经离去,只剩下肖轩的母亲坐在床头安慰着她。礼貌地敲了敲门,肖轩和母亲同时抬起头看到了戴着鸭舌帽的南风,迎上肖轩惊讶的眼神,他心如刀割。

    她瘦了,身体单薄得像个小孩。原本就白嫩的脸此刻更是白像透明一般,没有一点血色,手上都是针筒插过留下的淤青,见到南风的那一刻,肖轩先是错愕,而后又捂着脸痛苦了起来。

    “南风,她们说我要化疗很多次,要剃掉我的头发,我不要,我不要那么丑”

    “你不丑,你还是像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样美,留这么长的头发干嘛,天气这么热,这头发闷都闷死了,你看,我昨天也剃了光头, 理发师都说好看呢”于是,他摘下头上的鸭舌帽,一本正经地看着肖轩。

    “噗!南风,你要是早点改下两丝刘海的流氓发型,说不定我早就就跟你告白了,哈哈哈”肖轩强忍着泪水接着说:“我答应你,我接受他们的安排,我剃”一旁母亲看到这一切,开心地躲在角落里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这就对了,败类,你可是要去香格里拉的人,你的人生还有很多风景在等着你去探索,我会一直陪伴着你”

    时间回到了起点,阳光下,肖轩上身穿着跟南风同样的白衬衫,下摆塞进黑色长裙里,白皙如纸的皮肤,齐腰长发披在肩上,大大的眼睛充满歉意地望着南风,睫毛长而粗。脸上惊慌失措的表情,就这样走进了南风的心里,抵触到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有那么一刻竟有心跳加速的感觉。

    后记:人生就像一张没有返程的火车票,你会在一个什么样的日子里,惊醒了谁的梦。

    如果我认定了你就是我此生最爱的人,你是否能够牵起我的手,以风为船,带我离开这片望不到边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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