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奥尔罕.帕慕克的书,这是第一次阅读他的著作。

奥尔罕.帕慕克给读者们述说了自己写作的理由,每一个“因为”都无不让人觉得他说的是大实话。一个愿意说真话的人写的文字必定能深入人心。他的眼睛捕捉的是最真实的画面,他的心感应到的是最本真的情感,他的文字流露的是最人性的思想。
前几天,我在圈里发了一位国内女作家的一篇散文,菲姐留下评语:我不喜欢她的书。事实上我也是,不喜欢,因为大部分文章缺少让我为之心动的内容,我只能说它们都是些漂亮的文字,多看两篇便有了审美疲劳。我买她的书是因为看到了一些关于她和她的文字的网评,买了之后却是断断续续地翻看,只能说我做不了她的粉。发在圈里的那一篇算是比较特别吧,让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然后趁热打铁又往后看了很多篇,终究还是没有兴致一口气读完。或许只有与作者写作的初心不谋而合,才会真正爱上作者的文字吧!
我们在简书写字,每位简友都有自己“写”的理由。认真对比一下,是否发现我们的理由与奥尔罕.帕慕克的理由大同小异呢?因为爱好、因为孤独、因为害怕、因为想让其他的人了解我所了解的、因为想留下一些生命的痕迹。无论“写”的理由是什么,文字都可以将其中的内容准确地表达。如果可以把文学艺术当作一种信仰来追求,那么一定会越写越好、越写越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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