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一纸婚约,便定了一世婚姻,多少女子困守在无情甚至暴力的家庭中。
什么三从四德,什么七出之条——让本身鲜活的生命,变成道德之下的提线木偶。
很荣幸今天的法律给了女性试错的勇气与权利,如果婚姻里过的不好,作为女方可以主动提出离开,为自己的人生重新选择,而不必委屈求全,让自己活在别人的背影中。
可似乎虽然有这样的选择,对于女人却也是艰难的,谁让女人的资本样貌占比60%,逝去的青春无法追回。加上如果有孩子,母爱的本能更难让她主动去打破看起来的平静,宁可自欺欺人,把日子过下去,就当是为孩子的付出。
在一次次付出,一次次的自欺,一次次的失望下,总于把自己折磨成了怨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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