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人,一个小写的人。
刚刚要开始在所谓的小社会奋斗,却不断地摔着跟头,我才突然发现,我不懂我。我以为我是懂的,我一直这么坚定地以为。可是却不对,在每次快要触碰到自己精神边缘的时候,我藏起来了,我以为这就是我。是一个幼稚的复杂着却充满能量的我,也许这才是我理想中近乎完美样子的自己。
他们说我变了,说我不一样。
我依然喜欢着我所喜欢的,我不会轻易改变,但是很多很小的细节让我想起来确是心空了一拍。我变得无敌爱吃香菜;变的像一个啥也不懂的傻小孩;变的会用妆容掩盖自己;变的从别人眼里高中是像上几年级的小孩到刚上大学就像进入了社会的样子。有时候摸着脸上的粉问自己:你是谁。却又立马变回了熟悉的样子。我会爱我。
不过是个奥斯卡陪跑的配角
有时候会很庆幸幸好我是独生,我会自己跟自己思考和对话,这会让自己想明白很多东西。但我发现,这会把自己看的太重,以为是奥斯卡奖准获得者,却发现陪跑配角还不一定有提名资格,所以,我懂我。
洋甘菊的清香
在无数次准与不准的测试中我猜我上辈子是朵菊花,哈哈,但我觉得我应该是洋甘菊,我要最柔软也最有力量。对于很大的定性目标,我懂我自己该干嘛,当然,我犹豫不决的小迟疑总是会让很多事情变的稀烂,我懒得提。
我会渐渐的用不懂我去懂我,我是个小孩,也是个可爱的人,还是一朵最有爱的洋甘菊。
我懂我 却又不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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