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热播。
这部亦舒在1982年出版的作品,一直是亦舒迷心里代表作之一。
所以电视剧一出,书迷纷纷吐槽。
其实这也在意料之中。近来大热IP剧,有几部讨得了书迷的心头好。
毕竟文字在落到实体时,以前的100种想象,最终只能有一种呈现。
而抱有其他99种想象的人,总归都会有失望。
这本小说原著,倒也不算是我的心头好。
我还是喜欢那些更赤子情怀自由不羁的女主角,比如《玫瑰的故事》里的黄玫瑰,比如《德芬郡奶油》里的杨雅量。
但我知这本书在很多人心目中的分量,它教人居安思危,要靠自己小小的一双手,再迟开始也不晚。
这是七八十年代女青年立下独立自强的信念,种下要白衬衣卡其裤平底鞋加男装手表,低调性冷淡打扮的启蒙书。
电视剧是好电视剧,演员演技不错,本土化也不错,挺接地气。但就是因为接地气了,所以没有了亦舒的精髓。
为了接地气,为了营造每集都有小高潮,剧情未免有点狗血,“金句”不免有点过度密集,世界也未免太小:好朋友、好友(前)男友、前夫、小三,最后都凑一堆在同一个公司有交集。
师太的女主角,有讨人喜欢,有作得有点讨嫌的,但不管怎样,都是懂得维持适当的距离感,也有自嘲的幽默的。
罗子君,不必说了,在前20集,她逆袭前的形象,完全没有与人有该有的分寸和距离,是坊间主妇,而不是书里掷地有声买衣服只挑经典款,聚会总能品味出众的主妇形象。
子君为了不让羊皮鞋底踩水,在和贺涵在唐晶家里口角后,也非要去搭贺涵的车。
小说里的子君可是落魄后都不会这样的阿。子君去参加婚礼,
“白色皮鞋踩到水凼中,有种痛快的感觉,一种浪费、豪华的奢侈,牺牲得起,有何相干”。
贺涵和唐晶在唐晶家劝慰闹离婚的子君,子君为自己辩护,扯出了唐晶在意贺涵的“一夜情”。
如果这时闺蜜之前的吐槽抱怨,本来就不该当着另一方说出来。如果这是当时过了明路的矛盾,子君当着唐晶提提就罢了,当着贺涵的面提这个事,很容易又让自己的闺蜜跟她男友又闹一场的。话多的不合适。
贺涵和唐晶带子君参观公司,让她感受陈子俊的工作生活。三人来到酒吧, 子君一屁股坐在贺涵和唐晶中间的位子。
而唐晶,已经有很多公众号吐槽她无时无刻三陪着子君,重要工作会议、与男友的约会都能随时被子君打断。
在好友的非常时期,这也不是不可原谅的改编。
但唐晶可不是一味对朋友好,没有底线的人。
在书里,子君若言辞过分,侵犯了唐晶的距离感,她可是说拂袖而去,就是真走了的女子,哪有电视剧里这样黏黏糊糊。
在书里的唐晶,也是把自己的男友收藏的好好的,并没有若电视剧改编的一样,时常来个三人行。
电视剧里的唐晶,活泼刻薄有的,可小说里有的自嘲和幽默感,就通通缺失了。
看看书里唐晶婚后与子君的通信:
“子君吾友如见:婚后生活不堪一提,婚姻犹如黑社会,没有加入的人总不知其可怕,一旦加入又不敢道出它可怕之处,故此内幕永不为外人所知……”
这个俏皮的对婚姻的比例很深入人心,好像后来有人写书,书名就用了这个梗。
“生命无异是一个幻觉,但正如老舍的祥子所说:与众不同是行不通的,我等候欣赏我孩子移动胖胖的短腿在室内到处逛之奇异景象。”
而电视看到22集,有印象的幽默(或刻薄)就是唐晶在贺涵面前怼那些暗恋贺涵的女生,披头散发浓妆着去偶遇夜跑的贺涵,或者去三亚露出经年不见阳光的白肉装作与贺涵同好似的去潜水。好笑也好笑的,只是与能够自嘲的幽默感来说,下乘了一点点。
不过电视改编最背离原著的一点就是,子君居然跟贺涵最后好了。
知道剧方是要好好利用下“老干部”的人气,但是这一改变是的确改变了亦舒原著的精髓。
在生活中,我会认为,如果真如唐晶和子君这样的交情,唐晶这样的对待罗子君,罗子君在选择友情和爱情中,应该要选择友情——她已经经历过一次爱情的死亡了。
即使是罗子君和贺涵先分了手,罗子君再与贺涵交往,这也是罗子君作出了选择了:选择了好友的前男友,不免要和好友生分的啊。
从陈俊生、到对老金递个好就愿意接受、到最后跟贺涵好了。
虽然还有20集没演,但这个脉络就是子君还是靠不住自己,哪条路容易,就走哪条路的选择啊。
看看小说里的话: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 。”
“只有我才会帮助自己爬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把离婚后生活的自立,简单归于一个一个男人出现带来的出路,这才是书粉最讨厌的地方吧。
亦舒的主角们,自我、把生活看透到有些凉薄,有的是一种把热闹狗血生活,都过得像隔着玻璃窗的冷眼旁观的冷静。讲究的是,姿态漂亮,喧嚣的世界,安静的过。
所以,真的不适合改编电视剧。
法国电影,或许。
罢了,吐槽结束。剧里袁泉的搭配,还是高级得能让人把剧追下去的。
P.S: 猜猜电视剧里谁最有亦舒范?
明叔啊。^_^
更多原创文章 可关注weixin订阅号:闲不二小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