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喜欢一个人,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
我会满脑子都是他,早晨醒来想着,快快遇到他。午饭下课也快快期待他下来,晚自习下更想在小卖部遇到他。可能是那时候的喜欢用尽了,交往的越深越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滋味。
一个人真的快活,难过时有朋友,开心时也坦然。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学起,只要和男同学坐一起过一段时间够就会特别讨厌,直到现在大学再也没有固定的同桌我也不确定我这个习惯还在不在。也不知道会不会印证在高三那年喜欢的男孩子身上,会不会那年他回应了我,我就没有那么喜欢他了。
失望够了,是真的磨灭掉喜欢。我知道那年刚好高考,而他又是重点班的男生,真的是,多喜欢他呢,喜欢到直到高考前几个星期还在每天利用晚自习给他写信,做不下题目,听不进讲,满脑子都是一个怎么计算好时间,出现在哪个地点才能碰到他。
多可恶啊,明明知道我对他的喜欢,不明确给回应,却又处处煽情。
大概是高考前所有人的紧张和身边人的迷惘让我终于明白他有什么好的呢,怎么我就因为当初的那一眼就快执着了对我来说这么重要的一年呢,我真是个废物啊,什么用处都没有。
记得呢,有时还会因为我的直言和他的沉默在夜晚一个人哭起来,很丢人吧,也会在最不会学的数学课上老师正在讲重点的时候突然想起他宠溺的语言而听不懂题,然后在老师往下转看做题一本正经在草稿上计算。很多很多,不明白就像着了魔疯一般的喜欢。
我给他写了多少封信呢,似乎有块五十封吧,有的或许只有寥寥几句,有的可能三四纸张,可直到快要高考,当初眼中满怀星辰说喜欢,放着众人调侃也不退缩的勇气怎么就突然没有了,我觉得,可能是冥冥中有注定吧,高考后,我真的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了,至此,我最该拼搏和努力的高中生涯,也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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