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 珀的名作,读完这部小说,我感受到的 不是思维跳进黑暗的恐惧,不是提心吊胆般的紧张,更 不是对知更鸟的无限痛惜,而是温暖,微风拂面一般的温暖,轻轻地,穿过皮层,直抵心灵。
故事发生在20时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在南部的一个小镇上,三个孩子的生活被两桩冤案彻底打破。在追寻 真相的过程中,传闻与事实,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在文章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当一切水落石出后,人们理解了真相的残忍和无奈,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通过这本书,有的人读出了人性,有的人读出了种族歧视,有的人读出了教育观,而我读出了温暖,虽然它披了一个极冷色调的外衣,但实质上却是一本让我觉得暖暖的‘’暖书“。
”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这句话在阿蒂克斯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为一名律师,他严谨认真,对案子有高度的责任心,而作为父亲,在对孩子的教育上,在那个年代——20世纪30年代,却显得与社会的大环境格格不入,一度让周围人反感,甚至连自己的妹妹都出来干预,在社会要求孩子做小淑女小绅士的年代,这位父亲却敢于挑战世俗的眼光,让孩子发挥天性自然发展,于是三个小伙伴在属于自己的乐园里自由自在地嬉戏、感受、体验。”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当杰克叔叔向爸爸反映孩子说脏话的问题时,爸爸如是说。这样的例子在文中不枚胜举。我想当周围人都要求女孩子穿裙子而不是背带裤时;当邻居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异类时,做这样的人,一个坚持自我的特别的父亲,需要多大的勇气与包容。不管什么问题,诸如”强奸“、”婊子“一类的问题,父亲都不回避他们的问题,好好得回答,不向他们胡乱编故事以应付了事,这样的父亲总是站在孩子的角度想问题,无疑是伟大的,是有大爱胸怀的。孩子对父亲大呼名字,也突出了这个家的民主氛围。
父亲的大爱远远不止于这一点,”我尽我所能去爱每一个人“这丝毫不夸张。不说对杜博斯太太的宽容,不说对怪人阿瑟的理解,单就说给黑人打官司,这在那个年代也是绝无仅有的。白人给黑人打官司,这在那时候听起来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小城里的每个白人都鄙视他,学校里的师生也歧视他的孩子们,原告也仇视他甚至要杀了他的孩子,但这都没动摇他为黑人汤姆翻案的决心。做事有原则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信奉的上帝,允许自己孩子到黑人教堂做礼拜,允许孩子到黑人保姆家里做客,这不是博爱是什么?
小说还有一个部分让我觉得特别感动,读完后从心里升腾出来的温暖紧紧包住我,久久不肯散去。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让我反复阅读这本书,无疑这本书带给我的冲击太大了。
阿瑟先生家的大门一直关着,从来没有人见过他们家的人。他们的灯不曾亮过,街上不曾见过他们的影子。在这个小城里他们一家是古怪的存在,除了一幢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没有其他任何迹象能说明阿瑟先生一家生活在这里。听了很多关于他们家传闻的三个孩子,在强烈好奇心得驱使下,做着一个又一个恶作剧引他出来,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直到有一次一个小孩由于害怕逃回来把裤子丢在那里深夜回去拿时发现裤子叠的整整齐齐放在那里,破的地方还被缝好,三个小孩才明白屋子里是有人的。之后,孩子们总是能在树洞里拿到礼物,或是糖果或是怀表或是雕刻的小木人,直到有人用水泥把树洞封住,孩子们并不知道这是阿瑟先生给他们的。当阿瑟舍命救了孩子们谜底才解开,原来阿瑟生了一种病,怕光怕见人,他虽过着与外界隔绝的生活,但也渴望与人交流,也想发出对外界的善意。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人们对阿瑟一家的评价有多么不公平,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要富有同理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想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重要的是,我们要允许异数的存在,并对其满怀善意,不是么?
知更鸟是一种不会对人做坏事的鸟,是一种只唱歌的鸟。这种鸟对人不会起到任何威胁作用,但人们的偏执经常导致这种鸟死于非命。黑人汤姆的命运不就像知更鸟一样吗?
我们,都不要做杀死知更鸟的凶手,好吗?让这股暖风轻轻地吹向每个人的心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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