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园林植物新品种
园林植物新品种是指在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的,经过人工选育或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通过审批并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植物品种。
园林植物新品种的“新”字,一是体现在“特异性”上,即有一个以上的性状明显区别于已知品种;二是体现在“新颖性”上,即该品种在境内销售和推广未超过四年。所以,园林植物新品种对大众来说是新鲜的,但同时也是陌生的。大众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往往因人而异,这也就导致了园林植物新品种在景观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和壁垒。
二、园林植物新品种在景观应用中的壁垒
园林植物新品种就一定都是好品种吗?当然不是。新品种的审批只规定了特异性,并未规定必须具有优良性状。因此,只要是与原有种类存在明显区别的品种,原则上都可以注册成为新品种。所以,对于那些在性状表现上仅仅存在细微差异,但在应用效果上并没有明显正向差距的新品种,与原有种类相比,其竞争力是比较弱的,在应用中排名靠后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与现有植物存在着明显差异,并且在效果上与原有种类也拉开了明显正向差距的新品种,在应用上却依然无人问津的话,就需要引起注意了,这或许就是新品种在景观应用中的真正壁垒。
首先要刨去喜好问题,不喜欢,再多优势也是无用,这里仅探讨喜欢却不应用的几个情况,这几个情况制约着优秀园林植物新品种的应用与发展:
1、喜欢,但不够了解,所以不会用。
以‘四季春1号’紫荆树为例,仅知道这是一款开红花的大乔木,与常见的阔叶乔木都不太一样,但具体的长势如何、抗逆性怎样都不够了解,也没有深入细致的去研究这一产品,所以在项目应用中,依然应用自己最为熟悉的苗木种类,如“老四样”的法桐、白蜡、国槐、银杏等,对新品种仅限于“隔空欣赏”阶段,离具体应用还有一大截路要走。
2、喜欢,也足够了解,但不敢用。
有些景观设计师,尤其年轻一代,若是喜欢一种树,定会查个“底朝天”,了解得透透彻彻的,不过最终结果就三种,要么是成功应用,要么是不想用了,要么就是不敢用。不想用的原因通常是在细致研究的时候发现了这一树种的隐藏缺陷,从喜欢到厌恶,所以不想应用了。而不敢用的原因则多数是由于对新品种的不信任引起的:担心新品种在项目中成活率低、长势差、表现不够出色,达不到预期效果,由此而被领导批评,影响了项目的整体品质和自己的业内名声。当一个景观设计师对新品种的喜欢程度不足以支撑该品种(可能)应用失败所带来的打击时,设计师是不会应用这一品种的。
3、喜欢,也足够了解,但用不起。
造价是很多景观设计师的“创意桎梏”,喜欢一种树,了解得也足够透彻,但一听价格就傻眼了,预算2千一棵树,结果外面卖2万,巨大的差价通常会逼着设计师变更设计,到最后也就只能望洋兴叹、无可奈何了,毕竟“一分钱一分货”,这是商业中的硬道理。很多景观设计师的设计理想要靠甲方的财力来支持,若是预算确实捉襟见肘倒也罢了,但现实中很多项目在预算上都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有些平平无奇的树种却占据着高额预算,而肩负着提升品质和亮点的特色新品种,其采购成本竟被压缩的所剩无几。一个项目要想出新出彩,归根结底是要充分依赖苗木种类的,尤其是新优特色种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甲方和景观设计师要平等对待园林植物新品种,不该“谈虎色变”,要充分尊重新品种开发者的劳动成果,让更多更好的新品种能够在项目上合理应用。
三、园林植物新品种在景观中的应用形式
园林植物新品种根据具体的形态特征与生态习性,可以有多种应用形式和多个应用场景。以‘四季春1号’紫荆树为例,该品种在景观中的应用形式可以有以下五种:①孤植成景;②组合成境;③规则成阵;④列植成排;⑤连接成片。与五种应用形式相对应的最具代表性的应用场景依次是草坪树、景观节点、树阵、行道树、空间花海。建议的栽植数量依次是1株、3株、25株、100株和200株。
根据‘四季春1号’紫荆树的规格参数及观赏期特点,推荐应用的园林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①城镇道路;②地产居民区;③风景区;④城镇公园;⑤校园;⑥停车场;⑦地铁口;⑧植物园。
四、如何正确应用园林植物新品种
园林植物新品种的应用要格外重视人性化,尤其是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如地产、景区、公园、地铁口等,要充分考虑行人在树下通行这一重要因素,以人为本,适地适树。
人流量较大且有行人在树下穿行的园林场景,在种类选择时,有以下几点建议:
1、分枝点不能太低,通常不低于2米。枝条不下垂,最好整体斜向上生长。分枝点太低或底部枝条下垂会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也容易被过往行人破坏或毁损。
2、对过往行人来说不存在安全隐患。如花叶果皮等要无毒无害(夹竹桃的叶、树皮、根、花、种子均有毒),不可有刺(山楂和皂荚等枝干上有刺),不会划破衣服或刺伤皮肤,树皮光滑,无果或果实小且轻,果实掉落不会伤到行人或车辆。
3、清洁型树种。行人通行时不会弄脏鞋子或衣物,车辆停在树下不会被污染车顶,花叶果掉落后方便环卫人员清扫,不会污染路面(受虫害影响,国槐或刺槐树下的路面通常发黑)。
4、观赏期长。好的生态环境对人们拥有好心情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对于人流量较大地方栽植的园林植物新品种,其观赏期越长越好。春观花、夏观叶(果)、秋观果(叶)、冬观枝,园林植物新品种在观赏性上通常优于原有树种,选择观赏期长的园林植物新品种,合理搭配,尽量减少景观“空档期”。
5、冠大荫浓。紫外线对人体的伤害是巨大的,树木庞大的树冠可以为人们提供天然的防晒绿荫,炎热的天气在南北方的全年中都占比不小,越南的地方,对树荫的需求量也就越大,因此,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枝叶的浓密程度和树冠的遮阴效果应作为考量的重要因素。
此外,在应用园林植物新品种时,要根据应用场景,合理选择树高和分枝点。如空间有限的庭院需要选用分枝点低、树高较矮且易于修剪的苗木产品。以‘四季春1号’紫荆树为例,建议规格为米径8公分,分枝点1米,树高2.5米。如经常有公交车等大型车辆经过的城市道路,行道树的分枝点和树高都要达到一定的高度。以‘四季春1号’紫荆树为例,建议规格为米径13公分,分枝点3米,树高10米以上,要求树冠开张不下垂,最好能够在未来达到枝条郁闭,形成花(林)荫大道。同理,停车场应选用分枝点不低于2.5米、冠幅不小于3.5米的苗木产品,冠大荫浓,遮阴效果好,同时不会掉落黏着物,不会影响车辆清洁。
总而言之,园林植物新品种从研发生产到设计应用,都较常规产品更具难度,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所以,行业理应鼓励新品种创新,尊重新品种版权,促进新品种发展。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是个复杂又漫长的过程,要求苗圃方、设计方、甲方及施工方四方联动。苗圃方要保证出圃品质,科学制定价格;设计方要深入了解产品,大胆设计应用;甲方要重视植物品种,合理分配预算;施工方要尊重知识产权,维护项目品质。四方共同努力,园林植物新品种才能更好地设计与应用,行业的创新型成果才能真正转化成动能,为城建项目增色添彩,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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