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小雨伞的核赔师kiki,之前的节目中我们聊到过“意外”,即便我们每天叮嘱自己千万注意安全,立志做一个良好公民,意外还是可能找上门来,逆行、醉驾所导致的伤亡事故每天都在上演。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同事,她爸爸大V前几天驾驶途中为了避让突然左转的电动车,撞向了迎面驶来的大货车,电动车驾驶者是个老人,虽然是他主动搞的事情,无奈伤势太重,为了能及时进行治疗,大V为其垫付了7万元医疗费。。
此次车祸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迟迟下不来,大V认为,于情于理电动车一方都应该负主要责任,我告诉大V,他才是责任最大的一方,他顿时惊呆了,问我:凭什么?
对啊,凭什么别人犯的错要由大V来承担?开车开得好好的,你违规了我选择避让,结果我倒成了主要责任方? 您或许和他一样无法理解,借着这个机会,这期节目我们就来聊一聊交通意外,探讨一下与其相关的理赔规则。
大V是一个出了名的“老司机”,驾驶经验纯熟且极度注意交通安全,一天上班途中,一老人骑着电动车与其右侧车道同向行驶,没有任何示意的情况下,电动车突然左拐,为了紧急避让电动车,而与对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
后来电动车老人被送入院抢救,现仍在住院治疗;V爸爸的车损毁,肋骨骨折住院一周已出院。大货车驾驶员无伤。
事故发生时,电动车车速可达20km/h,自重达80kg,严重超标,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v爸爸车上无行车记录仪,也无交通摄像头,但是根据交警勘察现场痕迹,以及大货车主证言,能够确认其描述属实。
V爸爸购买了交强险和机动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保额50万。幸好v给她爸爸在公司买了成人综合意外险,医疗保险金8万。
由于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无法获得理赔,老人两日抢救的医疗费用达10万多元,V爸爸已垫付7万,抢救之后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垫付2万。V爸爸肋骨骨折住院费用使用了意外险报销。
知道这件事后,V和众同事都认为应该是电动车的责任,v爸爸好好在路上正常行驶没想到飞来横祸。
但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对于此事故的认定是像众同事所认为的那样吗?1,大V爸爸的车躲避电动车撞向对向正常行驶大货车,汽车损坏,属于v爸爸全责,由v爸爸方交强险和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若限额超出后不足赔偿,由v爸爸赔偿;
2.大v爸爸并没有购买车损险,所以自身车辆损毁,只能是v爸爸自掏腰包进行维修。电动车没有任何示意的突然左拐,加之电动车的超速超重,v爸爸来不及刹车为了躲避撞上电动车左拐,但是最后还是与电动车擦碰,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其实要根据当时的现场勘查来判定。
但是从个人经验来看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车让小车,很有可能会认定责任对等。
所以不管是大车小车还是行人,路上需谨慎。
近期也有许多用户交通意外时候的理赔问题,那我们接下来就给大家说一下这里面的常见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车祸肇事逃逸没有找到车主,受害者保险能赔偿吗?
结合实际情况,如果肇事车逃逸没有找到车主,可以借由周边监控、行车记录仪、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目击者辅证等方式通过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只要是交通事故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的,在理赔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本身不在理赔范围内,则不能获得赔偿。
2、如果我是肇事者,交强险/三责险/意外险能帮我理赔吗?
意外险属于人身险范畴,不受损失补偿原则限制,即不受责任的限制。当然,被保人(即肇事者)的行为需要符合保险责任,才可以进行赔付,比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故意行为等都属于意外险的免除责任,这种情况下则无法赔付。
而三责险,属于财产性范畴受到损失补偿原则限制。但要注意“全责”与“主要责任方”的获赔方式不一样——你要负“全责”,损失由你的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若是“主要责任方”,假设你的主要责任占比为70%,那么你的保险公司只能进行70%的理赔,剩余的30%由对方赔偿,因为对方占有30%的责任;
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
要注意的是意外险是保自己,也就是谁买了意外险就保谁,而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是保对方。这一点也是近期很多用户混淆的。
收尾不知道应该哈拉点什么。。。。。。。。。。
好了,这一期的精算师讲保险就到这里了,我们下一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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