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觉4月已经过去大半,他的十九岁生日,我竟生生忘了。
甚至不算是我的好朋友,过了就过了罢。
哪怕谈过两次恋爱也好,我从来没有像喜欢他时那般,再喜欢过别人。
“我喜欢你。”
曾经无数次在脑海里排练过的场景涌上来,突然就觉得哪里发涩。那句已经窜上喉咙的话,憋了两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分班那天班级聚餐,包厢里面是喧嚣的声音。在门口,他看着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身上温暖干净的味道传过来,逼眼睛生疼。
我用沙哑的声音说着谢谢一个学期的照顾之类的客套话,看着他转身走进包厢 终于忍不住抽泣。
和他相处的许多事,连轮廓都模糊了。少有记得清的,便成了我最敏感的几根神经。
高一高二的时候,写透了一个日记本。几乎每个符号都与他有关,好久没写,再拿起来,
“你知道吗,以前,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的样子,喜欢你歪着头做数学题的样子,喜欢你微笑着对我竖起大拇指的样子,喜欢你在球场上流汗t恤脏了一半的样子,喜欢你中午洗完澡下午来上课身上淡淡的沐浴露香气。我喜欢你,喜欢你所有所有可爱的,不可爱的样子。
但现在,我能放下你了。
那时我就想,假果有一天我不喜欢你了,那再把有多喜欢你告诉你吧。
我喜欢你,很喜欢你,就像你喜欢音乐一样,我很喜欢你。”
时间是洗刷一切的良药,再提及他,不痛不痒。
即使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他,记忆里的他他依旧是我喜欢的样子。
也只有在很累的时候,会偶尔想起他。
祝安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