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在相声里调侃于谦有三大爱好:“抽烟、喝酒、烫头”。包袱在烫头上,因为男性烫头的不多。
提起烫头,不由的让我想起了小时候。那时烫发还不是很普及,在观念上许多人也不能接受。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怎么兴起的,我们这些小姑娘开始热衷起了“土法烫头”。说是烫头,其实就是将刘海缠绕在用火烧过的铁丝上,呲啦,一股焦臭烟气飘出,撤掉铁丝,额头上就挂起了傻傻的螺丝卷,一个个的,感觉老美了。有时候铁丝烧得太烫,因此烧糊头发,或不小心烫了脸,被母亲骂,仍然乐此不疲。
除了烫头发,我们还染红指甲。那时候可没有指甲油,我们将指甲花捣烂,用其红色汁液涂在指甲上,尽管颜色很淡,还是觉得美滋滋的。
在那个物资贫乏的时期,衣服鞋帽大都样式简单,颜色单一。遇到重要活动,小孩子的标配一定是白衬衣、蓝裤子、白球鞋。白球鞋是很流行的单品,为了让鞋显得更白,我们洗完鞋后,趁湿将白色粉笔涂在鞋面上,干后就特别白,但也有个问题,就是蹭得哪哪都是白灰。
那时,皮鞋是很少见的。记不得是谁送了双旧的黑色人造革小皮鞋给我,当时穿上那个美啊,感觉自己就是整条街上最靓的仔,恨不得睡觉都穿着。小孩子长得快,没过多久,鞋子就小了,尽管脚挤得生疼,也非要穿,直到最后实在穿不进去了才算作罢。
我有个怪癖,特别讨厌过年的时候穿新衣。觉得过年时大家一同穿上新衣,特别的傻。有时被母亲强迫穿上,感觉浑身不自在极了。一直到今天,我仍然不喜欢过年穿新衣。
在那个全民黑灰蓝的年代,小孩子的衣服也大多数是样式简单、颜色单一的。一次母亲带我去百货商店买衣服,邀约邻居阿姨带她女儿同去。记得当时有件衣服样式还算新颖,但只有黄黑格和蓝黑格两种颜色。邻家女孩挑了较鲜艳的黄黑格,而我固执的非要那颜色暗淡的蓝黑格,大家百般劝阻仍然坚持,母亲为我的审美很是头疼。
我也不是什么都喜欢暗淡的。比如母亲给我买的那些或宽或窄淡粉、淡绿色扎头发的丝带 ,是我所喜欢的。记得有一对淡粉色带白边的丝带,我尤其喜欢。
那个年代,裤子基本上都是蓝黑色的 ,每个人裤子的膝盖和屁股上一定要缝个补丁,而且是在新的时候就缝上,尽管不能理解,倒也习惯,因为人人都是那样。
那时候特别盼望快快长大,因为长大了就可以穿母亲的那种灯芯绒敞口带袢布鞋。那布鞋有着矮矮的跟,它满足了我心中对穿高跟鞋的热望。
小时候最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周围小朋友都叫红呀、芳呀、艳呀什么的,多好听,常常抱怨父母为什么给我取这样一个难听的男孩子的名字。
爱美之心是人类在解决温饱后自然而然产生的,古人类将动物骨骼和贝壳用线穿起来,戴的脖子上,将有颜色的土壤涂在脸上身上,就是最初的时尚。不同年代自其不同的审美,而形式也各不相同。我们小时候的那些萌芽状态的幼稚的审美,在今天的孩子们看来,是很可笑的,但那也是我们那一代人最独特的美好记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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