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三日,有饭局,先是欲去的,特意于地图上查找位置。
误以为是护士节的聚餐,遂询问同事,同事说非也非也,是某某某的。
我忽而想不去了。护士节的聚餐定当去的。致敬辛苦忙碌的护士。
然是某某某的,那我可就突发急事去不成了。
嘿嘿嘿,竟能以此事而心情大悦。
我这种人,原是如此的,能为一点蒜皮牛毛之事伤心,也能为一点鼻屎大的事开心。
推脱了一场饭局,在我是天大的喜事,莫大的宽心。
然转念想,我又不该这样。
该多接触接触的,该多见见世面的,该多历练历练的,该多观察下饭局上某些人的嘴脸的。
都是写东西的素材呀。
曾见过某某某的嘴脸,某某某的饭局上的行为举止。
绕着大家伙儿转圈呢,举着一壶知名白的呢,眼似珍珠腰似弓呢,完事儿厕所马桶前趴着猛吐呢
可怜拼命职场人呢。
不这样,当如何呢?当如何呢?当如何呢?当如何呢?当如何呢?
顺便说一句,前天买的平板键盘到了,做工委实粗糙,所幸价廉,虽物不美,也无有怨言了。
以后在外不便时,可用敲键盘用平板码字咧!
买的华为轻薄本,也很方便携带的,但是怎么说呢,上班地点不便携带,短途旅行不便携带,短时间出门不便携带,因上述的活动都不便带大背包或行李箱,是以不便携带笔记本。
有平板加键盘就好啦。
我十分不习惯以手指在平板点来点去打字,非常不好握持,还是加个键盘更加有仪式感。
十年之前用带键盘的非智能机码字,熟悉到闭着眼就能打字了。但拿手机码字依旧没有仪式感,而且屏幕忒小。
好了,今日随笔,水字数到了五百字,可以了吧。
十指亲吻了键盘十余分钟,够了够了,每天都写不像样的玩意儿浪费读书时间,何必呢?
不过,不能够每天都这样自慰道“何必呢”,若有时间,还是要写出点好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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