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循环听的歌,叫钟无艳。
粤语歌耐听,清冷,又有些醇厚,尤其是林夕写的词,更能写出平时我们那些无法描述出的埋藏在心里的隐秘的情感。
我们总不愿听到真话,可能是真话过于血淋淋。可我们的心情,有时又多像“冬天饮雪水”的钟无艳啊。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我们甘愿被牺牲,甘愿被奉献,也甘愿接受他一切过分的要求。他只字未提我爱你,可你却句句皆是我愿意。
有时我在想,喜欢上一个人是不是都是这样,从喜欢上你的那一刻起,我就自知低你一筹,从此甘愿奉献。
有时我们也会自责,尤其是听到一首歌,看到一些句子,我们会想,不如放弃吧。这样还不如一条狗的日子,我不想再过下去了。可当第二天的阳光照进屋子,天空很蓝,有微风吹动窗帘的时候,我们知道,终是放不下了。我们拿起手机,期望着他会对昨天你做的事有些回应,哪怕是一句辛苦了也好。
在喜欢的人面前,我们真是贱啊。
去年暑假的时候,朋友约我喝酒,我应了。
在昏暗的马路上,提着酒瓶的他哭成了泪人。
说实话,我从没见过男生这样放肆的大哭,有些不知所措。又怕被路人误以为成流氓报警惹上麻烦。就扶他在路边坐下,听着他酒醉后的嘟囔。
他的故事我是知道一些的,却不知道他付出了这么多。高一他表白没有成功,他说,没成功就没成功,我就是喜欢他。我们无言以对。
这一喜欢,就是三年。
他为她买泡面,泡好,隔着男女寝的铁门递到她手上;从来没有早起过的他给自己订了五六个闹铃,早起打电话叫她起床;他帮她给她喜欢的男孩递情书。
平时玩的好的兄弟都看不下去,不管怎么说他,他低着头,一声不吭。再抬起头,他倔强的说:“我就是喜欢她。”
我们无言以对。
爱情,有时真会让人昏了头。
高三结束,女孩去了东北上学。他成绩不好,只能留在本地。那天他喝多了,给女孩打了四个电话,女孩没接,再打,已经被拉黑了。
他最后喝的昏睡过去,躺在冰凉的马路上。我把他扶起来,靠着路灯。
我没走,也没有睡着。
清晨四点多,天蒙蒙亮。老大爷牵着狗过去。
五点多,豆浆店早餐店开门,热气腾腾。
六点,天大亮。城市开始活了起来。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醒来,告诉我,他还想再撑一撑。再试一试。他很小声的说:“万一她最后会喜欢上我
呢。”
那天晚上到最后,我只剩一根烟了,离天亮还有两个小时,我就想,我只剩一根烟了,却要撑过这漫漫长夜。
天亮我才明白,他只有一点爱了,却还想再撑过这一生。
幸亏我是现在才听到这首歌,如果是几年前,也许我会就着歌词辗转反侧,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喝的烂醉。等人的滋味,我体验过,不好受。尤其是在爱情里希望对方回心转意。更难受。
或许我现在是一个爱情的悲观主义者了。因为我不敢再喜欢上任何人了。那种滋味,我们绝不想体验第二次。
时间真是个庸医,他自称包治百病,却连祛疤都做不到。
人啊,真是矫情起来,听什么歌都觉得是在说自己。
我们有时,真的好像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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