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多年的朋友找我借钱,数额很小。
换做是以前的我,哪怕本身稍稍有些难处都会咬咬牙借给对方。
因为我体会过那种急用钱,又无处可借的无奈与绝望;也体会过艰难之时,被主动帮忙的温暖与感动。所以,我想如果一点钱就能消除身边人的绝望,给他们多一些温暖。那,有什么不好呢?
但这一次,犹豫了很久。他已经陆陆续续找我借了不少钱,而且时间也比较长了。可是在这中间,极少会主动提及还钱的事,这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反感。
最后,我还是借了。
说来可笑,做出这个决定的驱动力竟然是罪恶感。
不借钱就是一种罪恶感吗?显然不是。只是,我把自身的经历过多的融入其中。
我会想到,当自己孤身一人,困难到一天只吃一顿饭的时候,如果不是一位朋友借了几百块钱,让我可以付了房租,撑过了最艰难的时刻,那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脑子处在这样的情景中时,现在的他就成了当时的自己。不给予当时的自己帮助,就被自己定义为罪恶。
这样的罪恶感其实是一种温柔,一种宽于待人的温柔,只是这种温柔应该也是有极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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