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很小的时候,老师让写作文。写人,我写的我的奶奶。那时候,我的作文里的称呼是“阿婆”。后来,长大一些,看了一些书,自以为有了些“文化”,作文里的称呼就变成了“祖母”。更长大些后,再写人,还是写了“阿婆”。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我跟着老爸过。过了没多久,老爸去了县城工作,我留在村里念学前班,由阿婆阿爷接手。
老爸在我妈之前还有过一任妻子,阿婆阿爷不喜欢她,嫌她爱打扮。于是老爸的第一段婚姻结束。再后来老爸认识了我妈,据旁人说,当初我妈在南方打工,回乡的时候在车站遭了扒手。我妈一介女流之辈,在南方又举目无亲,我想大概是不敢向姥姥姥爷交代,于是联系上了老爸。
据说,那时候老爸卖了很多家当,辗转南方,将我妈接了回来。后来,大概后来就是他们结了婚,有了我吧。
在我的记忆里,老爸和我妈离婚之前阿婆对我妈是什么样的态度我完全没有映像。只记得,他们离婚后,阿婆常常跟我说我妈不好。后来她重新嫁了人,鲜少来看我,于是阿婆又更不待见她了。然而阿婆虽然嘴上万般不喜欢我妈,却没有半分迁怒于我。以老爸的两任妻子做参考,阿婆确实不算好婆婆,但谁都不可以否认,阿婆是我的好阿婆。阿婆总说我可怜,小小年纪便没了妈。开始我还总反驳:我有妈,只不过我妈不在我家。等时间久了,又觉得阿婆说的好像也有道理。
我六岁的时候才随着老爸去了县城念书。在此之前一直待在农村,爸妈离婚之前,爸妈带。离婚后,主要由阿婆阿爷带。六岁之前吃在三伯家。在老爸接我去县城之前,大概是前一两个月吧,年代太久远,太具体的这些琐碎也记不大清了,总之不会是太久的时候,阿婆也去了县城四伯家里。于是我又住到了四伯家。
这个“住”指吃喝拉撒,并不包括原本意义上的“住”。只偶尔老爸不得空的时候,就跟四伯家的姐姐睡一块。其余大多时候,都是老爸下了工就去四伯家接我。回家之前再顺便父女俩一块儿蹭个饭。
其实当时在我心里,完全只觉得老爸一个人是蹭饭的,我相当长一段时间一日三餐一年四季几乎都在四伯家解决。早没了自己也是蹭饭的人的觉悟,只以为就是在自己家。
所幸四伯宽厚,四婶虽偶有微词,也只玩笑逗弄般说要老爸徼一些生活费,大抵还是心善的,而即便只是这样也会遭来四伯一记白眼或一声嗔斥。
阿婆一共六个儿女,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六个儿女家阿婆或长或短都住过一段日子。而我呢,阿婆到哪里我也到哪里。即便因上课耽误了,放假也一定第一时间跟过去。都说我是阿婆的小尾巴,不说甩不掉,阿婆也乐意带着我。
四伯家也有四个孩子,都是哥哥姐姐,算起来我最小,于是戏称我“小老五”,与老爸的排行不谋而合。在四伯家那段时间,即便是阿婆带着我住在四伯家,也丝毫不见阿婆偏心于四位哥哥姐姐,反倒是偏心于我。不说处处偏心,只有好吃的不够那么多孩子分时,就不分了,偷偷留给我;帮我洗衣服,料理生活……这些都是细微的偏心。于我自己的感受而言,阿婆真正偏心在感情上。
我从没见过阿婆打或者严厉训斥我的堂表兄姊们,而我却挨过阿婆不少教训。年纪小时总觉得就只知道打我教训我,别的哥哥姐姐犯了错也不见挨打,就是偏心。长大后才后知后觉,确实偏心,那种特殊的偏心……阿婆从不苛待其他儿孙,只是于我更为亲密。正如阿婆所说,可怜我从小没了妈,那么多儿孙当中,只有我没有妈。一开始有原因的偏心,久而久之,变成了感情上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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