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宴桃源深洞,一曲舞鸾歌凤。
长记别伊时,和泪出门相送。
如梦,如梦,残月荡花烟重。
食色乃性也,生之谓性。
人的需求是双面的,物质和精神,食能果腹,是为物质,色可悦神,是为精神。能果腹的不一定不能致病,能动神的也不一定不能伤神。想起在下一老友,年方二九之时,遇到一名心仪的女孩,据说整个过程只是二人确认了一下眼神(可能都多少沾点近视),第一次约会在数九隆冬,大中午带着女友在小学生影院看完一部教育意义极深的俄罗斯科教片,吃了一顿街边的麻辣烫,然后去快餐店点了两杯可乐畅聊人生哲理,我本以为他说到这故事就该结束了,竟然晚上二人一起步行3公里去了同窗过的学校,由于门禁,老友提议翻墙(这才是老实人),但越墙未遂,被门卫老先生声色俱厉的呵斥结束了寻忆之旅。之后女孩就提出了分手,友人痛苦不已,为了一腔热血下精心设计的浪漫,也为了还未建成就坍塌的爱情,直到如今也不曾再踏足爱河半步,每次规劝都以不会水为由苦笑而过。
老友经常发问,色到底是何方妖孽,我想了想,大概就是自然给人生路上铺的表面开花的荆棘,每个人都绕不开的,有些人穿着鞋走就感觉不到刺痛,而那些买不起鞋的就被刺的鲜血淋漓。简单来说,色于御之娴熟之人像香烟,是一种精神慰藉,可以养神修性;但对于如友人一般的人来说就像毒品,尝了一次知道这东西很凶,就不会再尝试了。老友顿首,一为谢我之答解,也为看一眼自己血流汩汩的双脚。
不得不承认,东方古代的圣人们对“色”是不太友好的。堂堂至圣先师就因为“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点小事就嫌人家不好养活,有失万世师表之儒雅风范。最后还是苏夫子醉后道出了真谛“无色路断人稀”,这话有两解。一是,若这世上人都四大皆空,美色不浸,坐怀不乱,生物学的角度上,这世上人就要绝种了,说实话唐朝人翻译佛经时,替我佛做了件大恶,还好世上幸存苏夫子此等圣人,留恒言发人深省。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翻译佛经那哥们儿,在更久远的古代,道教修仙之人就有“男子不泄精为擒白龙,女子绝月经为斩赤龙”一说,就冲着对中华图腾这般折腾,说这话的人怕是成不得神仙,还没成仙就“以苍生为刍狗”,莫不是觉得五雷轰是吃素的?第二种解释,人之七情六欲,夫子以“色”代之,翻译为人要是没有欲望,就没人乐意与之为友,形成不了社会性的关系网,自然路断人稀。实话讲这种恐吓对于同笔者一样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交有天然抵触,后天又转化为恐惧的人,简直是福音一般的存在,“路断人稀”不就是我辈的乌托邦?为此我还很认真的戒过色,理性但感情细腻的人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
提“色”就不得不提“性”,在“性”面前,两种人达成了一种高度的平等,尤其对在人与人关系中寻找乐趣的东方人来说,“性”真是最根源性的乐趣。所以很多人乐此不疲,直至形容消瘦,精神萎靡也在所不惜,此等勇士于壮烈之后许被加以“为爱情奉献一生”的美谥,倒也不算荒唐了岁月。我同大多数一样,是通过阅读认识到了“性”,在还没机会接触到“性”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尤记当年一个满脸青春痘,其貌不扬的瘦弱的小锣锅儿,抱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津津有味的有如蠹虫一般啃食,复合材料课桌和成年人的厉呵根本遮掩不住年轻的荷尔蒙爆发。于人前必须衣着光鲜,出口必是极富科学道理的言语或是文学和佛洛依德,哪怕是说完就不再记得了。那时候写诗真是张口就来,诗句之细腻骚柔后来翻看时不禁老脸通红。尽管如此,我这人是没什么“性吸引力”的,那时也好此时也罢,当然我对此的不屑必是成因之一。大概是我这人行为乖僻,而且喜欢有逻辑的东西(能使我有安全感),大部分异性别的人不喜欢缺少感性思维的人。但也有过不少浪漫,这也是令老友感到讶异的,究其原因,也许是我不会让一个女人在数九隆冬的夜晚走上三公里吧,并非于心不忍(哪怕女人非要走的话,我也绝不走),主要是怕冷怕挨打,毕竟我可比老友要瘦弱不少。
作为95后的我,仍然认为,美丽和魅力之于女性是一种美德,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女性来说不是最大的。就像阳光和强壮之于年轻男人那样,是天然的标志物和集合地,显然我这20多年是缺了大德了。我身边的很多人都能称得起“出色”,是卓越之“色”。大家出生时并非富有美丽和魅力,那时的我们五官们纠结在一起,甚至可爱都不算;也不可能阳光和强壮,适应力低下、几十公分的身躯跟那两个词就毫无关系。也有不少得天独厚环境条件下的人长成庸庸路人。某种意义上说,能不能成为“出众之色”跟自身和家庭都没什么直接关系,所以怨天尤人也没用,就是这个命,倒不如跟我一样不屑,说的有些犬儒了。
在鄙人对艺术和文学追求最甚之时,有过一场恋爱。对方长得很美,美的像艺术品一样,精通琴艺,吉他弹得好,阅读的倾向也很相同(后来发现是因为我没什么阅读倾向),当时觉得命运待我不薄,此等世间“绝色”让哥们儿赶上了。追求的过程也是很让人省心——别人都拼了老命的追,而我只略表关心(我患有严重的社交恐惧症)。相处的过程也令很多人羡慕不已,日常活动就是互相给对方写歌,唱出来;写诗,就读出来,只有两个人听得到。周末清晨铺满阳光的咖啡馆,异国他乡一起做的中国菜,凌晨海滩上的烂漫烟火,回忆起来像一颗甜到忧伤的糖。爱情最终停在了它该停的地方,我们也识相的下车伸伸腿脚。直到后来看到,她跟别人也可以过着同样生活的时候,才发觉我只是她喜欢的一类人中的一个,大家刚开始就搞错了,有人想找的是一个人,有人想要的是一类人,误会大了。就像毛姆先生写的,“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在最沉迷高雅的时候做了最俗的事——相信爱情——还有“性”的唯一性。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旋律,虽然其中夹杂着女人被动的爱情遇到激情时笨拙的手足无措。
又扯远了,“色”总能让人天马行空。刚出国时,没有直接入学,而是先研修语言。这期间结识了一位李哥,因为年长几岁,又有一副忠厚长者的端正面相,整个班都对他十分尊重。慢慢熟络之后,发现其也是性情中人,就经常一起在宿舍聊聊天,顺带喝两口。一次酒过三巡,两人见已无话可说,就不约而同的聊起来女人,他说他喜欢教写作课的C老师,要不怎么说得叫人家哥呢。回想起来,老师确实也算是“绝色”佳人。二位终于在我们毕业时在一起了,我们各自租房,入学,活着,无意间很久没有联系。突然有一天半夜三更接到了他的电话“她是不是跑去你家找你了?她知道你家的地址!”隔着电话都能嗅到一鼻子酒味儿。然后是一段毫无逻辑也没有任何意义的对话,最后以我不想再听废话而终结。原因概括来讲是因为C老师认为李哥无趣,就经常出去跟朋友party,李哥理所当然的认为她有出轨嫌疑(要我我也这么想),也不好当面质问,只得终日酗酒过活,正好那天晚上喝多了情感迸发,我成了那个遭殃的。听说后来,因为李哥过于悲痛喝多了酒出言不逊,致使C老师差点割腕自杀,最终以老死不相往来收场。
遇色不淑,又或是御色不当,就是晓看天色暮看云,行坐都是思念的痛苦。这世界本就繁杂,修行的痛苦不堪忍受,有一行一坐之暇余,一阵放空,哪怕将思绪抛出九天之外呢,非要去思一个隔出千里的人,徒增烦恼。将色,当作是一次没有负担的体验就再好不过,跟学生们爱玩的游戏一样,打发时间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不要妄图从中得到什么,也不要结束体验之后义愤填膺的挥毫几篇慷慨激扬的文字,更不要鬼哭狼嚎,扰了旁人,就是大罪过了。说回老友,他并没想过从这一次体验中得到什么,证明他并非匮乏之人,而女方就不同,看到一无所获就转身走了,将其欲望展露无疑,何时才能有欲望呢?难道不是在匮乏之时?几番因此在推杯换盏间向老友道贺,老友不解如赤子一般端着苦酒,望着我。
佛讲“色”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感叹我佛胸怀宽广之余,感叹“空色皆寂灭”的无情和悲凉。大可把世界一分为二,“自我”和“其他”。色,说白了就是那个“其它”,跟所有的“其它”一样,只不过比看别人多了一眼而已,这一眼所要带来的,是看的时候无法预测的,但是欲望驱使“自我”和这个“其它”去接近,就像在寒冬时用暖炉取暖,如果一时冲动靠的太近会被灼伤了手,如果思虑太多离得太远就得不到温暖,一近一远,皆是极端,取之中庸——适合自己。人终是以“自我”的形态走下去的,生活是修行,修行修的是“自我”这是唯一生所带来,死要带走的。保“自我”之全性,不为“色”而伤生,顺应自然之性而求其真,也是成仙。
欻县哂嚒嬲村的教会中福音弥漫,
女香客:道爷,爱情和自由真的比生命还宝贵吗?
修者:施主,首先,贫道其实是个头发比较长的和尚。如果你死了全人类都能自由,你死吗?
女香客:那不行,那世界得让糟践成啥样啊!那爱情呢?
修者:请注意您说话的对象!
女香客:那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修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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