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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案学法: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原有农村宅基地归谁?

微案学法: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原有农村宅基地归谁?

作者: 微案学法 | 来源:发表于2018-06-08 10:44 被阅读0次

    谈不走读完大学后直接就在所在城市工作,结婚之后也把户口转为了城镇户口。农村户口转非农户口之后,谈不走在农村原有宅基地归谁?他还有使用权吗?谈不走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的又该何去何从?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有其“村民”身份,宅基地所有权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所以谈不走在转为城市户口后,他的父母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在父母去世后,谈不走也享有房子的继承权。

    现在很多地区都出台了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的政策,鼓励农转非的人将空置的房屋让出,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

    所以以后谈不走要处理房产的话,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相 关 法 条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本案例由嘉俊诺房产开发法务团队提供!

    ▌文案:程志友,如需转载请标明:文章来源于:微案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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