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堇白
是一个异种,当个凡俗人的福分也没有。
那么艰辛,六道轮回,呱呱坠地,只是为了受上一刀之剁?
剁开骨血。剁开一条生死之路……
——李碧华《霸王别姬》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你怎知此时的霸王与虞姬不是下一刻的他与你,你怎知台上唱的戏文不会幻成生命的种种写意,你怎知此刻的山盟海誓不会变成日后的薄情寡义。
到头来,不过一出折子戏。
北平的冬天,应该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吆喝声,枝杈凌立,寒风刺骨,但是却有盈盈的白气在大街小巷喝着。民国十八年,生活总在继续。
六指的小豆子被他娘送到关师父门下去学戏。人人皆知,学戏怎么能是简单的事情,单就服侍师父这一项就有足够多的罪要受了,莫不要论勤学苦练成为角儿了。
可是,谋生总是一件大事。若不是真的活不下去,谁舍得自家孩子去学戏。
二三十年代,社会中的人分为三六九等,而戏曲艺人定为“下九流”,属于“五子行业”,戏园子,饭馆子,窑子,澡堂子,挑担子。一般人是不去做这些事情的,但凡活不下去的,只能这样苟且活着。
所以一刀下去,剁去了多余的一指,也剁去了娘和自己的亲情,不是狠心,而是无奈,但凡有三寸宽的活路,身为母亲的也不会去做暗门子,可是孩子,实在是养不起了。
这是连三寸宽活路都没有的孩子,他们都被送到这里谋求一条最低等的活路。
活着合该是要受罪的。
一有表演不到位或者犯错时,师父便狠狠地打他们,那样子,就像要把他们往死里整一样。生活所迫,女人孩子可以哭泣流泪,但男人不该,所以他如此暴躁凶悍,可能想要盖住他层层的心事吧。想当年,自己也是角啊!
小豆子唱道:我本是男儿郎——
师父将铜烟锅杵进他的嘴里狠命转着,直到满口污血,直到他含泪唱道: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是生活把他逼成女娇娥的。
一开始,等娘来接他离开这个地方是他唯一的企盼,可一年又一年,他终于不得不相信大师哥的话,大伙都别蒙自己了——我也等过娘啊,等呀等,等了三个新年,就明白了。
可是碍不住师哥对他好啊,保护他啊。
所以师哥变成他留在世上的唯一理由。
所以我想,程蝶衣纯粹,纯粹到在乱世里一无所求,唯一希望的就是与杨小楼唱好《霸王别姬》,纯粹地唱一辈子,少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
杨小楼不同。
我记得一个细节,日后两个人都有了一定名声,当积攒了钱去买东西时,程蝶衣添置的都是行头,独一无二的行头,他想要崭新的戏服,只他一个人可以穿的。这就是他对于这出戏的定义,如此看重。
杨小楼买了吃的,各式各样,这是他对于生活的定义。
一个把戏看做人生,一个把人生看做戏。
杨小楼随口一句喜欢那把霸王的剑,程蝶衣就千方百计为他寻来,哪怕已隔十年。
一个活得太认真,就活进了戏文里。
一个活得太潇洒,戏不过是人生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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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的话都信?自己白赔了屈辱,最大的屈辱还是来自小楼的厌恶。谁愿哈腰?谁没脊梁?蝶衣浑身僵冷,动弹不得。一切为了他,他却重新失去他,一败涂地。脸上唾液留痕处,马上溃烂,蔓延,焚烧——他整张脸也没有了,他没脸!
——李碧华《霸王别姬》
一晃十年,变了的除了各自身价与名声,还有——。也许没变,从来都是这样,只是大家都不曾说明,到了选择的时候就知道了。
对一件东西喜欢到极致是什么样子?双手捧着,呵护着,容不得别人接近一点点,哪怕只是贪恋地望一眼都觉得是忍无可忍的。
从前的日子里,你唱道:孤大势去矣!我接: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唱得何等好,何等荡气回肠,如今不是霸王别姬,而是姬别霸王了。
只因一个女人。
杨小楼有着一身铮铮傲骨,却也刚烈莽撞。日军侵华,他誓死不为鬼子唱戏,被日军抓去毒打。
程蝶衣救他。拿什么救?拿自己挚爱的戏文。程蝶衣喜欢唱戏,甚至奉为信仰,乱世春秋,各人哀乐来不及解决,国家大事又与我何干?想来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唱好戏,不低头地唱好戏。
可是他低头了,为日本人唱了一出《贵妃醉酒》,为了杨小楼,他忍辱负重。
在戏与人里,他选择了人。可他也知道,只有在戏里,他才是高高在上的贵妃。
他骂他,看不起他,你竟然给日本鬼子唱戏!他救了他,也等于重新失去了他。
你说,人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事需要忍辱负重呢?而且自古什么不得两全,要么得到这一样,要么得到这一样,得到失去不算什么大事,被最信任的人误解才叫大事。
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大抵有这样一种感觉,我为了你背叛天下人,你却倒和天下人一起指责起我来了?难道你不知道我是为了你么?难道也不知道你在我心里的分量和天下人不一样么?
我只笑笑,才不管你呢,说得多么伟大一样,不过是为了在乱世苟且偷生。
如何原谅她?如何原谅这无关痛痒的旁人?当初菊仙说只要他能救得了杨小楼,那么她就离得他远远的,可到头来呢?人家夫妻百般恩爱,自己到成了点头哈腰的汉奸了。
菊仙骗了他。
有时候我想,一个无关痛痒的人,才谈不上爱与恨。你说爱或者恨的时候,那说明这个人是与你有一点关系的。真正陌路的人,你是压根不屑于去爱或者恨的,你连看都懒得看。
所以你该感谢,那些动不动就说恨你一辈子的,是要记你一辈子的,哈哈,是不是有趣!
程蝶衣不记菊仙的仇,他根本也懒得去恨她,因为她什么也不算。他只要在杨小楼面前胜过她就行,哪怕是一件关于杨小楼的往事,我知道,你不知道,我就赢了。
他不要命地抽大烟。
人说,也许他也不知道,自己拼命地抽,是等待着他的不满,痛心,忍无可忍,然后付诸行动。
多像个孩子。藏着万千心事,可是又不敢说,只好把自己搞得遍体鳞伤,然后等着自己喜欢的人来心疼。万万不可取,万一那人不爱你。
可是止不住人傻啊——
——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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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超市里买了一包五颜六色的糖,甜到心底。中午哭起来,朋友问你怎么哭了,我想我是觉得一辈子实在太短又太长了。
从民国十八年,到日军侵华,到全民抗战,到国共内战,到文化大革命。
从年幼时的相互扶持,到成年之后的相互分离,到中年时期的相互背弃,到重逢之际的相互原谅。
人是怎么样啊?谁知道。
年少时期的一句耳语,蓦地变成日后相互攻讦的尖刀利刃,时过境迁,黄土白骨,他日相见,选择原谅。
可能年老之后能够想清楚很多事情吧。比如曾经无论是爱人还是敌人,都已经死去,重要的是现在自己孤零零一个人,连个敌人都没有啊,那是怎样的荒芜。
又一个十年,是层层剥茧的十年,人生也在这十年里历经风雨寒霜,嗓子不那么响亮了,面容不那么姣好了。
可是一生都过来了啊,这就是劫后重生,只有这样才会觉得原来人生也不过如此,最痛就是失去爱人,还有为了生存而互相背叛。
现在呢?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该去的已去,还留的终留,还有什么不值得原谅?罢了吧。
他们再次遇见,在白发苍苍的暮年。
他犹豫着说,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
他震惊,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这一个阴险毒辣的人,在这关头,抬抬手就过去了的关头,他把心一横,让一切都揭露了。
抬抬手就过去了的关头,你为什么还要把所有的秘密揭开来呢?程蝶衣以为的永恒的可以携带入土的秘密,在最后的关头还是被无情地撕开,然后告诉他,我知道,我只是没有选择你。
如果说这一生程蝶衣藏着心中自以为无人知晓的秘密煞喜煞悲,那算已经很好的结局,至少他认为那个人不知道,再多的悲苦都是自己的事。可是现在呢,行将就木的时刻,他竟然告诉他,这一辈子他都知道他的心意。
这是多么讽刺的一出戏。
再唱最后一曲吧。
程蝶衣唱完最后一句,他手一挥,用那把霸王心爱的宝剑抹了脖子,鲜血直流。
戏唱完了。
是啊,戏唱完了,这一回,才真的戏满!
他说,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他真的变成了虞姬,他如愿了。
结局悲凉,什么家国恨,什么儿女情,杨小楼不知道了,他只知道,房屋主人收回了他的房屋,不久他便无立锥之地了。
人这一生啊,再也回不去了,大起大落,大悲大喜,到最后,草一样地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活着啊——
不知是太长还是太短。
《霸王别姬》唱词:暑去寒来春复秋,夕阳西下水东流。将军战马今何在,野草闲花满地愁——
世事繁杂,过个几百年几千年的,曾流满鲜血的地方又长满野草野花,我们记不得历史,也不去记了,事情太多,一年一年,我们太渺小了。
相比起往事,还是明天的生存更重要。
后传闻虞姬血染之地长出花来,唤作虞美人。后有词牌名,虞美人。
——十二月三日
原记于一六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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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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